本报讯 近日,丹东市振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一面锦旗——“法律援助暖人心,真情服务为人民”,短短14个字说不尽当事人王姥姥的感激之情。不久前,该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振安区人民检察院为老人追回3万元救命钱。
几个月前,王姥姥15岁的外孙小明(化名)在玩手机游戏时为某平台主播打赏,先后共花出3万元。这一笔巨款的支出对于经济困难的王姥姥家来说犹如雪上加霜。因为小明父母离异后,母亲去年也去世了,王姥姥用微薄的养老金抚养小明。王姥姥发现钱没了后既焦急又愤怒,却对如何追回这些钱一筹莫展。在得知法律援助中心能提供帮助后,她怀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这里。
中心的法律援助律师在了解情况后,迅速介入调查。他们详细向王姥姥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明作为15岁的未成年人,其打赏3万元的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符,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王姥姥作为小明的监护人,有权要求退回这笔款项。
振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为此案属于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疑难案件,依据与区检察院签订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相关文件精神,将该案件线索移送给检察院,共同推进案件的办理。最终,在振安区司法局、区检察院的积极努力下,3万元全部被追回,并交给当事人。
新闻延伸
近年来,振安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积极联动,建立了“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已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在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