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用公正与温情“缝合”破碎的生活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张荻 本报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5-04-24 09:06

  ·简介·

  杨海明,男,36岁,中共党员。2017年进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202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23年获评类案裁判指引编写优秀个人及优秀公务员称号。

工作照

  “杨法官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也给了我儿子重新做人的机会!”不久前,在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审理中,被告人姜某某的家属满含感激地说道。

  这起案件里,姜某某与邻居徐某因言语不和发生冲突,姜某某将徐某扎伤,经鉴定徐某伤情达重伤二级。案件审理期间,徐某及其家属考虑到邻里关系,恳请对姜某某从轻处罚。杨海明了解到姜某某家庭困难,父亲还身患疾病,便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杨海明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为双方分析利弊。他一方面向徐某及其家属说明姜某某家庭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也严肃地告知姜某某其行为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徐某对姜某某表示谅解。

  鉴于姜某某自首、认罪认罚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姜某某眼含热泪,承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徐某及其家属也对法院的调解表示认可,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据了解,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地处鞍山市核心城区,每年受理刑事案件600余件。面对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审判态势和日益复杂的刑事案件种类,杨海明以身作则,带领全庭干警加班加点。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审判过程中,始终秉持着严谨认真的态度,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和个案情况的审判理念与方法。

  “我承办的案件大多具有特殊性,我会对经手的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心怀敬畏之心,永远对法律怀揣崇高敬仰,把人民群众时刻装在心中,坚守公平正义。”杨海明这样说道。在他看来,法律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更是保障人民权益的坚实后盾。在每一次庭审中,他都专注于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因素;在每一次与当事人沟通时,他都耐心倾听,给予他们充分表达诉求的机会。

  在日常工作中,杨海明还十分注重对年轻干警的培养。他经常与年轻干警分享自己的审判经验,教导他们要以公正和人性化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他常说:“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在司法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