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辽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共谋辽阳法院与保险行业的“双向奔赴”和协作发展。在法院、保协的共同努力下,座谈会当日,数起涉保道交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
据悉,辽阳中院依托“一窗通办”工作模式,由速裁团队和保险协会协同推进行业调解,通过选任有丰富实践经验、专业能力强、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员充实调解力量。双方常态化开展会商、业务培训,充分应用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用指导性案例指导调解工作,提高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信任感。双方还将多渠道对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开展宣传,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调解结案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努力扩大行业调解适用范围。
座谈会后,辽阳中院速裁团队运用线上“总对总”调解平台推送和线下“法院+保协”多元解纷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化解数起涉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速裁团队和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共同调解案件
案情回顾一
两起案件的原告张某、吴某系夫妻关系,二人驾驶的三轮电动车与被告杨某驾驶的货车相撞,经鉴定杨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张某多处骨折,吴某多处损伤,二人住院治疗期间,进行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后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张某、吴某分别将杨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保险公司对一审交通费、复印费等赔偿数额有异议上诉至辽阳中院。
辽阳中院速裁团队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情况,会同保险协会在“一窗通办”多元解纷现场对双方当事人充分释法说理。经核实,张某、吴某夫妻二人原本共同经营一家饭店,由于在事故中受伤,饭店被迫停业。保险协会和承办法官一边疏导夫妻二人情绪,一边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保险公司也充分意识到了夫妻二人的困境和难处,并愿意配合调解化解纠纷。在多方合力之下,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于协议签订后十日内分别一次性给付夫妻二人一定数额保险理赔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案情回顾二
赵某为烤鸭店经营者,一场交通事故改变了她原本的生活。被告杨某驾驶小型客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赵某发生碰撞,导致赵某受伤,经鉴定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与杨某协商无果,赵某将杨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因对赵某误工费判赔数额有异议上诉至辽阳中院。
辽阳中院速裁团队邀请市保险协会现场参与调解工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原告赵某丈夫患脑梗住院治疗,因此次事故损伤,赵某无力经营将店铺出兑,给家庭收入带来严重影响。针对保险公司不认可误工费的症结,承办法官专门进行实地走访,并向保险公司进行反馈。法院认真负责、深入细致的工作态度得到保险公司认可,最终同意配合调解,与原告商讨确定误工费赔偿数额,该起矛盾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这几起案件成功化解,为行业调解、多元解纷机制写下生动注脚,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下一步,辽阳法院将常态化构建多元解纷调解体系,不断拓展“总对总”朋友圈,共促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