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7日14时30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上演了一场高效庭审。在审理一起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时,围绕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激烈辩论。仅用时30分钟,庭审便顺利结束,且双方当事人当庭表示愿意调解。这一成果,正是鞍山法院推进庭审优质化改革的生动体现。
历经两年多的改革探索,鞍山法院对“庭审优质化”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今年3月3日,鞍山中院发布《鞍山法院民事庭审优质化工作机制操作规程》,完善了从审前程序到庭审调查的全流程“优质化”指南,旨在让法官更精准地围绕请求权基础裁判案件。
为检验改革成效,从今年4月7日起,全市两级法院同步开展新一轮庭审观摩活动。开篇提及的庭审是鞍山中院本轮观摩活动的第二场,由民二庭庭长带头示范。此次观摩活动覆盖全体民事员额法官,优先选择庭长、副庭长及审判骨干承办的案件,市中院四个民事审判庭还会分组对基层法院进行现场指导。
此前的培训学习和观摩庭练兵,让法官们对庭审优质化理念和流程愈发熟悉。新一轮活动则聚焦于各类型案件事实查明和法律适用的“内核”磨炼。比如,思考双方当事人在事实主张层面的攻防策略、不同情形下举证责任的分配、如何围绕请求权基础提炼争点,以及心证公开的时机和程度等问题。
4月14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专业法官会议迎来特殊“嘉宾”——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和鞍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长顺带领3位二审法官列席一起发改案件的讨论。这种创新的条线指导方式,促使法官在审理阶段熟练运用新型庭审技术。
“通过今天的讨论,我们不难发现一个共性问题,就是以请求权为基础的裁判思维还没有完全真正地在全员范围内树立起来,包括我们的主持人,首先就要问汇报法官‘本案的请求权基础是什么’‘适用哪些法律条文’。”在听取了案件主审法官的汇报和委员们的讨论后,陈林强调,要进一步夯实贯穿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的联动机制,将院庭长阅核前置到审前程序,让全流程的监督管理“沉”下去,让初始案件的审判质效“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