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骗子团伙在“说服”下内部瓦解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5-04-18 09:19

  核心提示

  在信息网络深度嵌入日常生活的时代,不法分子也悄然利用这片虚拟天地,编织起一张张电信诈骗的“黑网”,给群众带来财产损失隐患。办案检察官在办理这起电信诈骗案件中,抽丝剥茧,最终为案件拨云见日,守护了法治防线。

李会

  办案人:李会

  职务: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日前,我办理的六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落下了帷幕。陈某等20余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其中有的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所获非法所得50万余元被依法上缴。

  侯某在日常浏览微信群时偶然看见一则招聘兼职的广告。怀揣着改善生活、增加收入的期待,侯某添加了广告中的微信,却未曾料到,自己就此掉进电信诈骗分子精心布置的陷阱,仅7天时间,就被骗3万余元,使其本就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遭受损失后,侯某迅速报案,警方破案后,将这起涉案人员多达20余人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移送至东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我发现该案并非普通的电信诈骗案,这个国内犯罪团伙与国外电信诈骗人员勾结,形成一条分工明确、危害深远的犯罪链条。该犯罪团伙成员施展浑身解数,足迹遍布20多个省,利用网络的隐蔽性和便捷性,撒下一张铺天盖地的“诈骗网”。

  面对犯罪团伙人数众多、涉案证据纷繁复杂的情况,以及部分犯罪分子辩解称“不知所发招聘广告是虚假的”情况,我在海量的信息中甄别出关键线索。通过深入剖析犯罪嫌疑人在网络犯罪活动中的行为模式、聊天记录、资金流向等线索,向侦查人员阐述如何从中锁定涉案犯罪分子,以及捕捉到证明其主观明知非法却执意为之的关键证据。

  同时,我发现,部分犯罪分子心存侥幸,拒不认罪,妄图逃避法律制裁。这无疑给案件推进增加了难度,若不能让该部分犯罪分子认罪认罚,就难以从根本上瓦解犯罪团伙。

  法律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的案例,向犯罪分子阐明其行为触犯的法律,以及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从家庭责任、人生未来等方面感化他们。最终,涉案人员全部认罪认罚,犯罪团伙从内部瓦解。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开展工作,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追查资金流向、冻结涉案账户,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通过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能够有效抑制犯罪蔓延,帮助受害者追赃挽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治罪”与“治理”并重,结合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并定期下基层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形成“全民反诈”“全民护网”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