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化司法公开,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引领作用,近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邀请代表委员以及沈阳师范大学师生等10余人参与庭审观摩。
本次庭审严格遵循刑事诉讼程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衔接紧凑、张弛有度。公诉人通过证据展示、鉴定意见解读,有力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辩护人围绕主观明知、鉴定程序等争议焦点展开辩护,充分行使了辩护权利。在扎实的证据面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对指控事实与罪名均无异议。该案审判长由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引担任,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为观摩人员呈现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一方面为经营者敲响警钟——必须依法经营,否则不仅会面临高额赔偿,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要增强防范意识,切勿盲目相信虚假宣传。
庭审现场,旁听人员全程关注庭审细节,庭后纷纷作出“点评”。“法院将典型案例转化为普法教材,既震慑违法犯罪,又增强公众法治意识,是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区人大代表徐佳这样说。区政协委员姚佳伟、李井辉则建议:“应持续深化‘庭审+普法’模式,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下一步,于洪区法院将持续开展优秀庭审观摩活动,用法治力量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于洪区法院公开审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的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