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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窗通办”真方便 现场办结百分百——朝阳县法院推行诉讼服务改革为群众带来便捷高效诉讼体验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于德辉 本报驻朝阳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5-04-0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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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全省法院“一窗通办”工作部署下达以来,朝阳县人民法院在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准指导下,于2024年11月正式启动改革。这一举措迅速展现出强大效能,诉讼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突破 5000人次,所有事项现场办结率高达100%,网上立案率飙升至45%。窗口接待量从日均60余人次锐减至3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改革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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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窗通办”工作人员接待群众

  为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全省法院全面推行诉讼服务“一窗通办”,确保群众在任一窗口均可办理全部立案和诉讼服务事项。作为朝阳地区“一窗通办”工作试点单位,朝阳县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行诉讼服务“一窗通办”改革,为群众带来了便捷、高效的诉讼体验,成为当地司法为民的新亮点。

  党组发挥引领作用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朝阳县法院党组发挥了关键引领作用,通过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明确改革的时间节点与任务规划。同时,对诉讼服务布局进行全面优化升级。打破传统的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专窗专办模式,将原有的13个服务窗口整合为2个“一窗通办”窗口、2个特色窗口及辅助事务中心,实现从“专人专岗”到“一岗多能”的重要转变。

  提升立案服务质量

  为提升立案阶段的服务质量,朝阳县法院聘请民事审判庭退休老庭长,并选派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助理开展诉讼辅导工作。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快速收取材料并确定承办部门或调解组织,交由辅助事务中心进行材料扫描、录入系统、分案等工作;不符合立案条件或需补充材料的,立案审核人员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极大提升了立案效率与当事人体验。

  优化“幕后”工作流程

  在提升“台前”服务的同时,朝阳县法院着力优化“幕后”工作流程,构建覆盖诉讼全流程的制度保障体系,形成“前台办理、群众即办即走,后台支撑、事务高效运转”的诉讼服务新模式。辅助事务中心集中办理立案登记、诉前保全、集约送达等事务,立案材料流转时间从改革前的不超过48小时缩短至24小时以内,并由业务精湛的员额法官担任值班主任,维护诉讼服务中心秩序,协调处理疑难事项,保障立审执各环节高效无缝衔接。

  朝阳县法院将以此次改革为新起点,深化“如我在诉”诉讼服务理念,不断完善“一窗通办”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