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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未”你而来的暖心故事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黄绘如 本报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5-03-27 09:22

  在鞍山,有这样一群法律“守护者”,他们用行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遮风挡雨,以专业与温情筑牢司法保护屏障。鞍山两级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道路上,书写着一个个温暖且有力的故事。

立山法院法官走进校园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有趣又意义深刻的宪法课

立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走进校园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有趣又意义深刻的宪法课

  少年法庭:

  “三合一”编织保护网

  小宇(化名)曾因一时糊涂,参与盗窃团伙作案。案件审理时,鞍山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展现出了非凡的耐心与专业。少年法庭是由刑事、民事、行政庭精英法官组成的“三合一”法庭,他们深知小宇走上歧途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原因。

  深入了解后发现,小宇家庭破碎,缺乏关爱,在学校也因成绩不佳而自卑,最终被不良朋友带偏。鉴于小宇是未成年人,且是家中唯一抚养人,符合缓刑条件,法庭依法对其适用缓刑。同时,法官积极联系民政部门和小宇的亲属,为他制定帮扶计划,让他在缓刑期间能接受教育和心理辅导,逐步回归正轨。

  鞍山法院少年法庭自成立以来,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在刑事案件中精准量刑,在民事案件里妥善处理抚养权、监护权问题,在行政案件中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方位为孩子们撑起了司法保护伞。

  “五个三”调解法:

  化解矛盾暖人心

  “近五年鞍山法院少年法庭所审理案件涉人身损害、财产性损失案件,民事调撤、退赔率为94.32%。”这一亮眼数据,凝聚着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丽娅和同事们的心血。

  说起背后的“秘诀”,王丽娅表示,为让失足未成年人真心悔过,实现教育挽救目的,他们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程。在涉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鞍山两级法院8个少年法庭坚持“五个三”调解法,除了法官和监护人,还会邀请当事人信赖的亲属、办案民警、老师参与调解;调解地点也不局限于法庭,还会走进当事人家里、所在社区、监护人单位。

  晓峰(化名)在校园冲突中将同学小明(化名)打伤,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法官就运用了这样的调解方式。庭前,法官详细了解晓峰家庭财产状况、小明受损程度以及调解障碍;调解贯穿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最终,晓峰真诚道歉并给予赔偿,小明选择原谅。这样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诸多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让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

  普法宣传:

  点亮法治灯塔

  “少年审判工作是一项讲政治、讲法治、讲情怀的事业。工作细点儿,希望就多些。所有的努力,都为了让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王丽娅感慨地说。

  为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鞍山两级法院与市教育局合作,实现全市269所中心校以上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法官针对青少年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在“拒绝校园霸凌”主题活动中,通过真实案例和模拟法庭,让同学们认识到校园霸凌的危害。

  此外,鞍山两级法院还开办家长课堂,通过“家长+学生”双渠道提升宣传效果。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制作《致未成年人父母的一封信》,海城市人民法院引导家长关注孩子成长,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