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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联动拆开债务链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林国欣 赵萌萌 本报驻盘锦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5-03-20 13:58

  近日,辽河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审执一体化”理念,以部门联动、全程协同为抓手,成功化解两起复杂链条债务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头题片(左右打码)民二庭庭长王冬梅(左二)与执行局长许培民(右二)共同开展案件调解工作

民二庭庭长王冬梅(左二)与执行局局长许培民(右二)共同开展案件调解工作

  案情回溯

  链条债务陷僵局

  盘锦辽河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A)因经营不善,拖欠辽河油田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B)款项,而辽河油田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又欠案外人盘锦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称C)债务,部分款项已进入执行程序。三家企业形成“A欠B、B欠C”的债务链条关系,且涉案总金额达70万元。

  在审理B公司与A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案件过程中,辽河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主审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债务关系复杂,各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破局之策

  审执协同靶向发力

  主审法官敏锐意识到,若就案办案机械判决,可能被欠钱的企业拿不到钱,欠钱的企业信誉也会受到严重影响,一案结多案生。

  “合同纠纷案A欠B,执行案B欠C。能否通过审执联动,让执行程序提前介入,让A直接还钱给C?”案情分析会上,民二庭庭长王冬梅率先说道,“通过审执联动,执行法官提前介入,参与化解并提出建议,协助查控财产,最大限度防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的潜在风险。”

  “在执行阶段,承办法官可以利用熟悉案情的优势,提高执行实施的准确性,化解涉诉风险点,减少企业诉累,让企业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执行局局长许培民与民二庭意见不谋而合。

  为此,民事审判第二庭与执行局迅速启动审执联动机制,制定了“调解优先、执调结合”的化解方案。

  成效凸显

  多方共赢纾困重生

  民事法官与执行法官密切配合,积极约谈各方当事人,对3家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全面梳理,努力在法律框架内提出让各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

  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以后,民二庭和执行局指导B公司提交执行申请材料,立案庭当日立案,执行局立即组织力量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进行执行,将案款在第二天执行到位,A和B的债权均得到偿付。3家公司纷纷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本以为要陷入漫长的诉讼拉锯战,没想到法院通过审执联动快速解开了债务死结!”B公司委托代理人聂女士感慨道。

  在此期间,民二庭还协调B公司清偿了辽河人民法院正在执行该公司的另一个案件的债务。一案调多案解,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手记

  该案打破先审后执的既有观念,在审判中融入“执行思维”,为定分止争按下“快捷键”,锚定“案结事了人和”,做实“案件到我为止”。执行部门提前对接调解成果,推动权益即时兑现。审判与执行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攻坚,优化了资源配置,实现“以审促执、以执验审”的良性循环,此次链条债务的成功化解是辽河中院深化“审执一体化”的成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