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5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专题业务培训,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进行解读。婚姻家庭案件与民生息息相关,司法解释的更新对律师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培训旨在帮助全省律师精准把握新规要点,提升实务操作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培训主会场位于省司法厅,同时面向全省各市司法局同步线上直播,吸引近2000名律师线上线下参加。
培训邀请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汪洋担任主讲嘉宾,汪洋老师向大家介绍了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逻辑结构,包括假离婚、同居、父母出资购房、共有股权等重要问题,从利益衡量、社会道德、政策考量三个因素,论证了规范的底层逻辑与正当性来源。
在讲授过程中,汪洋老师对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中的变化内容展开了具体探讨,并对疑难条文进行逐条讲解,例如正式稿中删除了直播打赏中主播与平台责任问题、同居经济补偿、离婚经济帮助中居住权等问题,他还提出要平衡家庭法与财产法的关系,避免用财产法替代家庭法的解释路径。
本次培训为全省律师专业能力的提升奠定良好开端,未来,省律师协会专业能力建设及教育培训专门委员会将围绕刑事领域、民法典各编司法解释、新兴领域法律问题等主题,开展系列化、专题化培训,搭建律师交流平台,为法治辽宁建设注入专业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