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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海豹数量翻番了——大连多举措保护珍稀野生动物成效显著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由好 王璐 本报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25-03-10 09:21

  在3月1日“国际海豹日”到来之际,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长兴岛社管局联合开展了“别让斑海豹只能在海报上看到”送法上渔船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行动上渔船

  在长兴岛八岔沟码头渔港,由法院干警、渔业执法人员组成的普法队伍,将宣传资料和法律服务送上渔船,送到渔民手中。

  码头上国徽高悬,志愿者们组成了“法律宣传”“现场调解”“法律咨询”三个小组,就渔民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渔船遇到了斑海豹都会绕着走,不去惊扰它。”“遇到搁浅的斑海豹,没有受伤就放归大海,要是受伤了,会立刻联系渔业部门或者拨打110报警,让专业人员来处理。”当地渔民说。

  “冬天是斑海豹在辽东湾的集中繁殖时期,我们希望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将保护斑海豹,共同守护美丽海洋家园的理念传递给渔民。”长兴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强说。

  严惩盗猎犯罪

  在长兴岛地区只要提起斑海豹,几乎人人都知道它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这得益于4年前一个案件的审判。

  2020年12月22日,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非法猎捕、运输、出售和收购野生动物斑海豹的系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涉案人员达42人,涉案单位7个,涉案金额人民币600余万元,在当时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鳍足类海洋动物盗猎案。最终,这42名被告人被处以有期徒刑14年至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最高500万元。7家被告单位分别被处以人民币30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依法追缴各被告人及被告单位违法所得并没收犯罪工具。

  该案解救斑海豹幼崽近百只,有效维护了海洋物种分支种群安全。其审理效果影响深远,斑海豹的生存状况得到了进一步重视。在案件宣判2个月后,斑海豹的保护级别由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提升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022年,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守护成效显现

  该案宣判后,大连法院在长兴岛建立了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基地和巡回审判工作站,会同自然资源、公安、检察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危害生物多样性犯罪。在濒危物种得到保护的同时,带动了“蓝色经济”增长,生动诠释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共生共赢”的可持续路径。

  “下一步,大连中院民一庭作为环资审判品牌的牵头建设部门,将持续以司法之力保障‘山清水秀 向海图强’取得积极成效,以生态价值赋能经济发展。”大连中院民一庭庭长王丽明说。

  随着惩治效果转化为生态修复效果,斑海豹种群数量已由保护区建立之初的不足1000头,逐步恢复到目前2000头左右,种群数量趋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