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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来+走出去”关爱成长每一步——丹东中院集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系列活动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茵 闵一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5-03-10 09:14

  新学期开学,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集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系列活动,以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撑起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向阳花”青少年模拟法庭现场

“向阳花”青少年模拟法庭现场

  请进来

  沉浸体验 感受司法庄严

  丹东中院与丹东团市委联合丹东领航志愿者服务团邀请40余名中小学生走进法院参观体验。在法官的引导下,通过“沉浸式”体验,切身感受司法的威严与温度。

  “同学们,法袍的红色前襟配有装饰性黄色领扣,与我们国家国旗的配色一致,这体现了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民事审判第一庭的干警们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开庭的流程,并讲解了审判席、原告和被告席的布局特点,还为同学们介绍了法槌、法袍的设计、象征以及用途。随后,同学们穿上法袍,坐上审判席,敲响了法槌,体验了一场模拟法庭庭审,沉浸式感受了法庭的庄严肃穆。

  走出去

  模拟法庭 传递法治精神

  3月1日,丹东中院与市妇联联合纤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共同举办“法护成长 家育未来”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通过招募与培训,丹东中院与市妇联组建了一支以“向阳花学堂”学生为主要力量的青少年志愿普法队伍,通过模拟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全过程,向社会广大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

  “现在开庭!”伴随着一记清脆的法槌声,12名学生分饰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和被告角色,按照法庭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为在场的青少年们生动再现了校园故意伤害案的庭审全过程。

  丹东中院将充分发挥“丹法·护苗”少年审判司法品牌效应,践行新时代青少年司法理念,聚焦青少年多样化法治需求,主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加强与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联动,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上门送法 社区课堂开讲

  丹东市振兴区站前街道沿江社区的活动室里充满了孩子们的笑声和掌声,丹东中院法官王渝淇为社区的孩子们讲起了“拒绝校园欺凌”的普法课。

  “同学们,我们在学校对待校园欺凌,一定要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讲课现场,孩子们边听边提问。王渝淇将案例与法律知识相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孩子们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权益,学会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并向孩子们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以及预防措施,引导孩子们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法治信仰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