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凝心聚力,做到“办一案、治一片”,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食”力守护百姓餐桌上的安全。
“常去光顾的驴肉馆出事了,我平时吃到的竟然都是马肉!”“我去年还用他家的肉给亲戚当年礼,这不是坑人嘛!”近期,振安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挂驴头卖马肉”案件,辖区一家颇受欢迎的驴肉馆经营者购进马肉冒充驴肉,做成各种菜品卖给消费者,销售金额50余万元。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肉品鉴定的专业知识,针对嫌疑人的供述反向核查其他证据的真实客观性,结合市场情况审视供述真实性,做到精准定案、不枉不纵,最终对嫌疑人作出逮捕决定。
为将案件办理的打击、震慑、治理效果最大化,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以“我管”促“都管”,振安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一同组织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围绕辖区内知名餐馆及大型生鲜超市中的肉类产品生产销售领域进行集中检查。
振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监督企业严把食品采购关,查验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标签标识是否清晰、销售贮存是否安全等,坚决杜绝“三无”肉类及不符合检验标准、过期、变质肉类流入市场,严查生鲜肉类食品“两证两章一报告”,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加强宣传教育,向肉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普法教育,使他们认清国家对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犯罪处罚的力度和决心,同时,检察人员结合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相关规定,向过往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向百姓讲解辨别“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的方法及消费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