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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无心扰民遇上错误劝阻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杨广涛 刘洋 本报驻本溪记者 刘妍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5-02-11 08:13

  核心提示

  一个无心扰民,却影响了他人休息;一个有心劝阻,却用错了方式。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金山派出所民警接警后,一次次登门对结怨很深的两家人进行劝解,最终解开了双方的心结。

史运利

  办案人:史运利

  职务: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金山派出所民警

  2024年12月12日,我所接到居民赵女士报警称:“我的轿车停放在小区里,有人故意将有钉子的木板、大石头和其他杂物堆放在前后车轮下,害我早上着急上班时车无法启动。这样的事已经发生很多次了,让我非常困扰!”

  接警后,所长赵宝冰派我前去处置。我首先找到赵女士,经过现场走访调查,发现其所说情况属实。随后,我找到了住在赵女士隔壁单元一楼的曹先生了解情况。没想到,曹先生气愤地说,“我家里有个80多岁、神经衰弱的老人,赵女士经常深夜停车,噪音大,车灯还特别亮,害老人休息不好!”

  见曹先生怨气很大,我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向他细致了解情况。原来,赵女士每天需要开车上下班,因为下班较晚,又怕晚上回来没有车位,白天她用一台摩托车给自己占停车位,就这样,老人的窗口外就成了赵女士的“固定”停车位。老人因赵女士夜间停车时的强烈灯光和发动机噪音时常惊醒,深受其扰,为此,双方曾多次发生争吵。

  两家结怨较深,如果不及时处理好,矛盾很容易激化。考虑到这一点,我决定尽快找到矛盾症结所在。赵女士长期占据曹先生家窗外的位置停车,只是为了夜里下班回家方便。夜间停车产生的噪音和强光,客观上确实影响到老人的休息和健康,但并不是赵女士故意为之。而曹先生为了不让赵女士停车,在其车轮边堆放有钉子的木板等杂物做法欠妥,不仅会破坏车辆,还可能影响车辆行驶安全。

  我先使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做赵女士和曹先生的工作,让双方学会换位思考。经过几次单独沟通,双方把心里的气恼和情绪都向我倾诉出来。见我不厌其烦地一次次上门,双方很是感动,同意到警务室进行面对面的“零距离”调解。

  在警务室里,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解,双方解开心结、握手言和。曹先生说,“我确实不应该用错误的方式逼赵女士挪车位,我愿意向她道歉!”赵女士说,“我愿意换位思考,为了不影响老人家休息,以后我不会继续占用曹先生家窗外的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