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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化解土地纠纷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佳楠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5-01-24 09:04

  近日,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财落人民法庭成功调解系列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50余户村民在过年前拿到了被拖欠两年的承包费共57万余元。

  据了解,10年前,兴隆台街道建新村的50余户村民将自家承包的耕地转包给李某的丈夫(现已过世),约定承包期限为12年,承包费以当地当年的市场行情为准。2023年开始,他们的承包费一直被拖欠,多次催要无果,遂将李某与耕地现在的实际经营者金某诉至法院。

  分类指导确保不“白跑”

  法官翻阅立案材料发现,本案当事人情况复杂,有的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有的外出务工,还有的已经过世。大部分当事人不知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完成规范的委托手续。

  法官通过详细地讲解立案步骤、诉讼流程及需要准备的案件材料,对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逐一为村民解决问题,确保程序不“空转”,群众不“白跑”。

  抓准重点确认承包人

  一开始,金某辩称自己没有在承包合同书上签字,责任应全部由李某承担。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法官与村委会、街道办询问查证,了解到具有一定规模的承包户可以领取国家发放的种植补贴,而涉案土地种植补贴的领取人正是被告金某。

  面对案件的证据事实,金某终于承认自己是土地实际承包人,同意给付承包费。

  主动下沉督促未付款

  随后,法官多次走访村民、咨询种地大户、联系村委会和街道办,详细了解2023年以来的土地承包市场价格,就该系列案件开展集中调解,并以法律责任、邻里关系、诉讼成本等为切入点,安抚对抗情绪,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金某当场给付了部分承包款,并在法院的跟踪督促下对未给付款项逐一履行。

  “这下终于可以安心过个好年了!”排队领钱的村民脸上洋溢着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