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山县人民法院委托黑山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成功调解一起医患纠纷案件。这是该院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与司法局、民政局、卫计局、人社局、公安局交警队多家单位合作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来,经委托调解后达成协议的典型案件。
原告李某为本地一名孕妇,先后三次在某医院进行检查,三次检查均为正常,但在生产后孩子左手缺失。为此李某将医院起诉至黑山县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原告认为被告医院没有履行职责,对胎儿残疾未履行注意和告知义务,侵害了原告的生育选择权。被告认为超声检查受制于超声技术的局限性、胎儿的胎位等多方面影响,并不是胎儿所有的结构异常都可以被发现。
对此,黑山县法院及时寻求医调委帮助,委托其进行诉中调解,经过多轮艰难调解,双方最终互相谅解,握手言和,达成医院赔偿的协议。
将纠纷委派或者委托相关组织机构进行调解,是该院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2013年以来,该院分别与黑山县司法局、民政局、卫计局、人社局、公安局交警队五家单位签署了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将部分医疗纠纷、相邻关系、土地承包、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民间借贷案件,委托这几家单位调解或由其调解后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该院派出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资深法官对各单位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专题法律讲座,指导调解员按规范依法调解。截至目前,该院已委托合作单位调解案件14件。
该院还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基层司法所、派出所与当地群众经常打交道,更了解社情民意。法院的最大优势是司法公信力强。双方联手,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司法服务,老百姓更容易接受,调解效果也更好。为此,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宝鑫带领副院长董志伟、诉调中心负责人纪冬梅不断深入走访乡镇、司法所,研究解决基层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指导诉调对接程序、解决实际问题,突破瓶颈、攻坚克难。
据统计,2014年以来,该院有307件民事纠纷在诉前得到调解并履行,交给各基层民调组织协助调解的简单案件121件,邀请民调组织协助调解案件52件。极大地缓解了审判压力,实现了百姓零成本解决矛盾纠纷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