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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之间的“莓烦恼”没了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侯婧仪 钟艺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4-12-30 10:13

  核心提示

  邻里纠纷“事小”,却不能“小视”。此案中,办案人坚持“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持续拓宽解纷渠道,积极探索柔性解纷模式,到涉案地块勘查,进村走访,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董景辉

  办案人:董景辉

  职务: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九连城人民法庭法官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事儿虽小,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近日,我成功调解一起涉小浆果种植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使一对老邻居握手言和。

  薛某与刘某是同村村民,刘某于2020年租用一处土地种植蓝莓,这处土地与薛某家的菜地相邻。之后,因蓝莓生长需要,刘某将土地垄向改变,导致在一次大雨天,薛某家的菜地被水淹毁,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薛某要求刘某赔偿,村委会多次调解,但这对老邻居始终未能达成和解。日前,薛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刘某恢复原先的垄向,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考虑到丹东时值小浆果上市季,若是通过判决强制改变刘某种植蓝莓土地的垄向,势必会影响今年蓝莓的收成,甚至引发双方新的矛盾。于是,我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但由于双方争议已久、互不相让,使得第一次的调解失败。在之后庭审时,薛、刘二人意见仍分歧较大,我决定前往争议现场深入了解情况。

  如何平息邻里间的矛盾,把损失降到最低?来到现场后,我先是到田间地头对涉案土地进行实地勘查,同时又向周边村民了解蔬菜、蓝莓的种植条件和生长要素,后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指认,确认好争议土地的四至界限及面积。最终,我根据实地了解到的情况,对争议土地进行仔细勘查与测量,并一一拍照记录。

  做完上述工作后,我再次和薛、刘二人一同回到法庭,耐心讲解具体情况并听取双方意见。交流中,我发现双方争议焦点主要是改变土地垄向问题,刘某考虑蓝莓种植需要而不愿恢复原先垄向,薛某则是担心自家的菜地再被水淹,因而坚持自己的看法。见此情况,我便围绕着土地垄向与种植的实际因素与双方当事人开展多轮的协商和沟通,并提供给当事人可行建议,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于2025年5月15日前沿着两家土地中间挖一条排水沟,排水沟的宽度不少于50公分,深度不低于50公分,以此解决双方土地排水问题。

  刘某在调解后表示会严格保障排水问题,并当场补偿薛某自2020年至2024年五年期间的经济作物损失1600元,薛某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