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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慢“一诉到底”我先释法说理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冯羽竹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4-12-30 10:10

  核心提示

  小区开发商拖欠某银行贷款,小区内308套房屋因在诉讼阶段被查封,无法办理房产证。一边是业主的诉求,一边又不能损害银行的利益,办案法官应该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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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人:梁超升

  职务: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副局长

  “开发商拖欠银行贷款,我们刚买的房子就被查封了,怎么办?”徐某等业主在执行局接待大厅“讨说法”,作为这个案件的承办人,我先组织法官助理向大家了解情况。

  经了解,像徐某这样在购买时付清全款的业主还有80多位,其余20多户为二成或三成首付后按揭贷款,在听说开发商无法办证后也都停供。

  如何权衡银行抵押优先权与人民群众的居住权,成为摆在我面前的一道难题。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我一点也不敢马虎,一边认真收集业主递交的材料,一边积极引导业主先行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中止拍卖程序,然后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要求开发商继续履约。我连续4天深入涉案小区,对各房屋情况开展实地勘查,并制作预案,针对暂未售出的近200套房屋即时启动后续拍卖处置程序,兑付胜诉权益;针对已经出售并入住的100多套房屋,做好申请人工作,暂缓推进处置程序。

  2023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为案件带来了破局的曙光。按照《批复》规定,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为了扭转银行“一诉到底”的思维,我邀请执行异议审查部门的同事共同做银行工作,释法说理,谈利弊。与此同时,积极推进未出售住房拍卖工作,维护银行权益。可是,就算未出售住房拍卖完成,1000多万元的执行款全部到账,距离偿还全部贷款仍差4000多万元,想要圆满解决,还是要“两条腿走路”。

  “准备一下限制出境手续。”我不想放弃和开发商的谈判,还是想从根源解决问题,在得知开发商法定代表人近期将出境的线索后,我立刻带着做好的限制出境手续直奔出入境管理局。

  最终,未出售的近200套房屋全部拍卖完毕;银行同意了徐某无须通过执行异议程序主张权利,为徐某名下的房屋办理解押手续。不久,开发商几经筹措,也主动偿还了剩余的4000多万元银行贷款。

  历经五年,包括徐某在内的100多户业主终于拿到了自己房屋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