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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庭审优质化”品牌为司法改革贡献“鞍山经验”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黄绘如 本报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4-12-26 10:44

  亮点盘点

  ●诉答文书规范化:起诉状与答辩状书写格式模板。

  模板案由已拓展至33个,应用案件达4万余件,全市律所适用率90%,一审平均审理时长同比缩短30%。

  ●书状先行:赋予审前程序独立解纷功能。

  今年基层法院适用书状先行案件占已结民事案件的37%,平均庭前准备20天,调解、撤诉比率达60%。

  ●“争点整理前置”:使庭审能够集中审理。

  今年两级法院民事案件庭审时长同比缩短50%以上,平均庭审40—60分钟,一次庭审完毕率超95%,极大提高了庭审效率和质量。

  声音

  鞍山法院的庭审优质化实践,是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符合司法规律的新型庭审道路的积极尝试。这一举措践行了“如我在诉”理念,是履行“定分止争”职能的创新之举,对提升审判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其他法院提供了有益借鉴。

  ——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林

鞍山中院召开庭审优质化案例展示会

庭审优质化案例展示会现场

  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全力打造庭审优质化司法品牌,成为全省法院五大品牌之一,为司法改革贡献了独特的“鞍山经验”。

  12月19日,在2024年度辽宁法院品牌建设验收评估会上,作为品牌推荐人,并在该品牌建设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引领人,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深刻诠释了庭审优质化的内涵与价值。

  “传统庭审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如当事人诉答意见缺乏规范、庭审焦点不明确、心证公开不足等,导致案件审理效率低下,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 陈林深刻认识到,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鞍山法院必须开启庭审优质化改革之旅。

  2022年9月起,鞍山法院联合市律协推行诉答文书规范化,这是打造庭审优质化品牌的关键一步。设计的起诉状与答辩状书写格式模板,让当事人诉答更具针对性。这一举措使案件在庭前就能有效限缩争议焦点,如同为庭审装上精准“导航仪”。

  在诉答文书规范化基础上,“书状先行”策略赋予审前程序独立解纷功能,法官下达“法院指令”“书证提出命令”等令状,引导当事人庭前书面交换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并适当公开心证。许多案件在庭前得以化解或当事人主动履行裁判结果。像台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14件涉农系列案件,通过书状先行,当事人庭前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避免了纠纷恶化。

  为解决庭审范围和时长问题,鞍山法院建立“争点整理前置”机制。要求法官在争点确定前不开庭、不全面审查证据,必须形成“争点整理报告”,这使庭审能够集中审理。庭审中,鞍山法院注重行使释明权和公开心证,开展对话式庭审。引导当事人互相发问,让其准确明晰表达诉辩主张,增强参与感。

  为保障庭审优质化持续推进,鞍山法院夯实机制保障体系,搭建人才培育“实战台”。出台修订系列配套制度,纳入绩效考核,建立“赛马”机制,开展800余场庭审观摩,做到“周周有观摩,月月有点评”,定期通报优秀庭审、分享典型案例。还与高校合作开设专题培训班,组织讲座、研讨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辅导,为改革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