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丹东市司法局围绕“三个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最小化、为民服务效益最优化。
着力推进“一基准四清单”,确保行政执法有温度。丹东市司法局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管理与建立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制度。目前,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已实现全覆盖,有效避免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情况发生;制定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1447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974项、从轻处罚事项381项、减轻处罚事项71项、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事项21项,包容免罚7万余次,免罚金额1700余万元。在统一执法尺度的基础上,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确保行政执法有效率。丹东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托辽宁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已全部入驻该平台。今年以来,已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51次,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生产干扰,强化监管部门指导服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着力推进“行刑衔接”,确保行政执法有力度。丹东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建立行刑衔接配套制度,完善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流程。今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8件,目前已立案侦查9件,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