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人民检察院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云平台”数据反馈:残障人士吕某在大连北高铁站候车期间,因站内候车厅公共厕所无障碍厕位空间小,厕位有扶手遮挡,无奈只能使用其它方式,令其感到尴尬和有失尊严。
收到问题线索后,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该问题线索交由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沈铁分院)办理,沈铁分院立即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和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与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组成联合办案组。邀请大连市残联和大连北站有关负责人对大连北站及服务延伸区域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
排查中发现大连北站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问题涉及多个行政机关主体,沈铁分院同步启动立案程序,通过从火车站及站外服务延伸区域规划建设的不同主体分析论证入手,准确区分认定了火车站主体建筑区域和服务延伸区域等案涉区域责任部门。之后,沈铁分院邀请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京沈客专辽宁公司等召开诉前磋商会议,针对不规范事实、建设适用标准、整改方案、推进计划及在辖区内开展同类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等关键问题逐项达成意见共识。
会后,沈铁分院协调国铁沈阳局集团公司的建设、客运、计统、土房、经开等5个职能部门,制定“五步走”的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
“我们既要保障车站的正常运转秩序,又要合理规划工期完成整改,据此,我们不断优化整改方案并高度重视残联同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沈铁分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旭光告诉记者,分院以残障人士切身体验为第一标准,遵循必要改造的原则规定,最大限度完善无障碍设施改造。办案组会同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京沈客专辽宁公司、大连站及大连市残联等有关人员对大连北站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联合验收活动,各方代表一致认为,通过改造,大连北高铁站已满足特殊旅客的安全出行保障需求,主要设施均达到国家强制规范标准要求。
在此基础上,沈铁分院与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在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检察机关、铁路监督管理机关监督上的合力。
成效
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办理的这起大连北高铁站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侵害旅客权益案,最终9个方面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问题全部得到整改,特殊旅客的出行需求得到保障。
反馈
“无障碍标识更醒目了、电梯坡道安全隐患消除了、如厕设施更规范了……”大连市残联副理事长、大连市残联无障碍设施促进会会长吕洪良在实地勘查测量、亲身使用体验了整改后的大连北高铁站的无障碍设施后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