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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法院清晨突袭抓“老赖”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7-07-12 10:20
  7月7日6时,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干警分兵四路,“突袭”了市区内多个“老赖”家,共抓到“老赖”17人,实际履行11人,执行回款41万余元,实结案件14件。
  记者了解到,2017年是沈阳市两级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攻坚之年,从2月至今,沈河区法院共组织了3次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夫妻“老赖”多方欠债
  不敢开庭躲“执行”
 
  案情简述
 
  2016年8月11日,刘某、王某夫妻二人向自己亲属的好友高某借款128000元,次日又借款85000元。随后刘某、王某偿还了31800元,剩余181200元承诺在2016年8月15日偿还,后高某多次催促还款,刘某、王某称无钱可还后避而不见。
  无奈之下,高某将刘某、王某二人告上法院,法院认为,借款系刘某、王某婚姻存续期间产生,虽二人离婚时协议由刘某一人偿还,但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判决二人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181200元。
 
  执行现场
 
  “这次你们把我带走,我是不是就得蹲监狱了?”7月7日7时30分,在驶返沈河区法院的执法车上,“老赖”刘某刚上车就这样问道。“抓你不是目的,你必须要把欠人家的钱还上!”坐在她旁边的法官回答。
  主要负责该案的李愿军法官告诉记者,自从判决下达之后,他几次给刘某和王某打电话催促其还债,但两人均不接电话。“前两天,我们法院正好审理一个刘某的欠款案,我就在法庭等着她来,结果她没来开庭。”对此,刘某解释说自己刚找了工作,上班时间不能随便离岗,所以没来开庭。
  刘某一再表示自己没钱偿还后,李愿军法官要求其与前夫王某联系,王某在电话里表示,刘某背着自己四处借钱,欠债太多,根本还不上。“你别忘了,这笔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虽然你俩离婚了,刘某如果一分钱拿不出来,就要把你名下的房产查封拍卖执行了。”王某称,如果真到那一天,自己也认了,但现在确实拿不出钱来。
  最终,法院决定对刘某实施司法拘留。
 
  强制腾房发现房产被抵押
  “老赖”表示毫不知情
 
  案情简述
 
  2010年8月19日,冯某与杨某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将诉争房产作为债务担保。2012年6月19日,王某作为冯某的委托代理人与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出售给杨某,合同金额22万元,远低于市场价格。同日,杨某通过资金监管付王某27万元,但在王某账户中未见收该款项。
  2013年5月3日,杨某与那某通过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杨某将诉争房屋出售给那某。2013年5月20日,那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杨某105000元,5月23日通过资金监管支付杨某29万元。经法庭查实,2013年5月22日案外人代某(杨某同事)将105000元转账给那某,那某又将款项转给杨某,杨某后将该款项转还给代某。
  那某实际支付29万元房款,低于市场价格。2016年10月,二审法院认定,那某的行为不构成善意取得,判决那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诉争房屋腾空,返还冯某。
 
  执行现场
 
  7日7日6时40分许,第二执行小队来到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0号67号楼,将正在家中熟睡的“老赖”那某堵在家中,执行法官简短说明来意后,那某比较配合。
  “这房子是什么时候抵押的?我真不知道。”羁押室内,那某向申请执行人冯某反复说这句话,原来,那某本应“腾房”归还冯某,但负责本案的唐永波法官去年11月到沈阳市房产局查询得知,该房屋在2014年2已经抵押给了案外人张某,而那某则口口声声说,第一,自己对抵押一事毫不知情;第二,自己也不认识张某。
  据那某称,现在那套房屋内应该还住着租户,自己马上就去通知租户另找房屋,将房门钥匙交给法院。唐永波法官告诉记者,法院将开会研究那某一案如何执行。“先前的判决已经认定那某没有房屋所有权了,他不能起诉张某,但这个房子必须要把抵押权去掉,才能过户归还给冯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