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钟某某失火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案件虽小,但辽阳县检察院却通过“公开送达+现场普法”的新模式,小案不小办,不仅让群众亲身体验到了法治的公正与透明,还通过实地调研和制发检察建议,有效预防辖区内失火案件的发生。
日前,辽阳县检察院召开了一次意义重大的不起诉决定书及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会。此次会议在辽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福宏的主持下进行,邀请了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河栏镇政府、辽阳县应急管理局、辽阳县林草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各村党支部书记、护林员和村民代表等多方参与。
检察建议是案件承办检察官办理钟某某失火案的同时,针对辖区内春秋两季失火案件高发、频发的态势,通过实地调研和走访的方式分析案件成因,制发的相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送达会上,黄福宏详细阐述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审查处理结果,并就如何制作检察建议进行了说明。他还就失火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现场普法讲座,旨在通过案例分析,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作为当前检察机关工作的一大重心,如何做到案件办理精准无误,融入社会治理举措对路,是检验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案件的一块‘试金石’。”黄福宏说。
河栏镇镇长对县检察院的公开送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种方式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提升了面对面普法的效果,促进了良性互动,提高了办案透明度与公信力,真正实现了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检察建议书反映的事实客观、真实、准确,提出的措施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且有很强的操作性、指导性。”河栏镇镇长表示,今后将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失火类事件不再发生。
与会的村民代表也表示,这次会议不仅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更是一次以案释法的实践,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底线不可触碰。
检察官送达相对不起诉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