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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面解决执行难”系列报道之六 攻坚克难正当时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王大海 王淇 | 发布时间: 2017-06-30 09:41
  环环相扣紧逼老赖
 
  6月27日下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法庭。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本院认为,被告人关某某、谢某某故意转移财产,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二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关某某、谢某某明知被司法机关限制出境,仍违法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二人系共同犯罪。本院审理期间,二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数罪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二人又与执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经征询,二被告人居住地司法局同意接收二被告人,适用缓刑对其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考虑到上述情节,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判决如下:
  被告人关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罚金依法上缴国库。
  被告人谢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据悉,关某某与谢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关某某曾于2011年先后两次向祝某借款共计人民币2760万元,并由谢某某等人、某房产公司和某置业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后未依约归还借款,祝某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关某某偿还,2015年4月、2016年1月法院两次向关某某、谢某某送达限制出境决定书。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悬赏令、调查令、司法拍卖、司法拘留乃至实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通过一系列措施手段,在不断地迫使老赖履行法律义务。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始终瞄准“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围绕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8+2”全省执行工作框架,即牢牢把握“讲政治、讲大局”两个方面,重点抓好执行案件办理、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执行规范化建设、执行信息化建设、执行队伍建设、解决“执行不能”问题、执行宣传工作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等8项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攻坚克难。
 
  发出“总攻令”
 
  今年初,省高院发出执行“总攻令”后,3月24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抚顺中院院长吴廷飞代表党组提出了“十项工作举措”,要求抚顺市法院以前所未有的执行力度和效果,攻克执行顽疾。
  会后,抚顺市各县区法院迅速行动,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以全区(县)之力,多部门联动,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法院调整充实执行力量,组建保障执行的司法警察分队,各单位还充实员额法官进入执行队伍,从组织、车辆、人员方面加大投入,提升执行队伍战斗力。年初以来,抚顺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代号为“春雷行动”的执行专项活动。针对执行案件中遇到的问题,想方设法运用一切执行手段,对所有的案件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执行。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自5月27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法院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各基层法院正逐渐配齐、配强精干力量,选派能力强、作风硬的人员充实执行力量,加强人员保障,同时财力物力也重点向执行部门倾斜,提供必要的电脑、车辆及办案经费等,加强物质保障。铁岭中院还强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对执行人员认为无法处置的财产、无法执行的案件,可根据情况进行交叉或提级执行,如交叉或提级后,案件得以执结,要进行责任倒查。对于消极不作为或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执行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建平县人民法院重点抓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等十大类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所有案件一律由承办人阅卷后制作阅卷笔录、执行方案、应急预案,并保存在案卷副本备用。未结案件一律纳入银行专项查询名单,反复查询,寻求财产线索。异议和疑难案件一律召开执行听证会,排解执行难点。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一律先合议并备案登记,按照执行方案和应急预案具体操作,稳妥执行,防范执行风险。久拖未结案件一律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挂牌督办,扩大执行效果。
  建平县法院对每一件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都将落实“五定一包”清案责任制,即确定承办人员、确定督办领导、确定执行措施、确定执行期限、确定目标责任以及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确保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成效,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维护好、实现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打好攻坚战,缓解“执行难”。
  我省法院深入探索和建立重大、复杂、疑难等执行案件的快速执行机制、优先执行机制、主动执行机制等长效机制,大胆创新,攻坚克难,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进一步打压逃债人、赖账者的生存空间。
 
  网上司法拍卖火热
 
  较之南方地区,我省网上司法拍卖起步很晚,但是,我省法院已经认识到网上司法拍卖的效果。于是今年3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借助淘宝网开通了网上司法拍卖平台。执行局局长张冶向记者介绍,和平区法院在调研中发现,执行案件中约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案件必须通过变现查扣财产才能实现执行结案,司法拍卖、变卖是执行财产变现最重要的途径,而传统拍卖程序复杂、财产变卖困难制约着执行效率。创新变现查扣财产处置方式,提高执行财产处置的效率,将有力地促进解决执行难工作,于是和平区法院选择了网上拍卖。之后,全省越来越多的法院开通了网上司法拍卖平台。网上司法拍卖正在我省推广。 
  6月19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姜东法官通过淘宝网标示拍卖标的物为:沈阳市浑南区等三处房屋,起拍总价值为419万元,拍卖时间定为今年7月24日上午10时。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抚顺市两级法院网络拍卖第一案,该拍卖程序的启动,标志着抚顺市两级法院正式迎来“网拍”模式。该案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上线后,仅一个小时,关注人数就达到了286人次,其中有4人设置了拍卖提醒。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大力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目前,省高院正在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协调会签《关于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近期,还将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调研和对相关协执单位配合执行工作情况进行问询为契机,积极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地方性法规或决议,为保障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提供法律支持。解决执行难正当攻坚之时。
 
  【记者手记】让执行难这一历史难题真正成为历史
 
  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明确提出——
  “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重任在肩,时不我待。从这一刻起,向执行难发起总攻的“冲锋号”正式吹响。
  一年多来,包括辽宁在内的全国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初见成效。
  按照时间表,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键年和决胜年。当前全国法院正在以一项又一项强有力的措施,将当事人“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与此同时,还在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谋划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治本之策。
  为此本报推出《“聚焦全面解决执行难”系列报道》,分别对我省法院在强化规范化管理、执行信息化建设、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创新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解决特殊主体执行案等多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深入采访和详实报道,向全省读者全面展示了我省法院在破解执行难进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证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被列为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之一。这也是执行难问题第一次被写进党的纲领性文件。之所以如此重视这项工作,原因在于依法治国的一项基本要求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不仅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所以说,破解执行难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还是万众关注的社会问题,更是“事关党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政治问题。
  正因为如此,法院必须勇担当,继续有作为,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让执行难这一历史难题真正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