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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网络交友已成为年轻人社交生活的一部分。然而,网络的虚拟性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近日,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揭示了一名男子如何扮演多重角色诱骗受害者的全过程。
办案人:王晶
职务: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2023年3月,我接到了一起案件,被害人大军(化名)通过微信中“附近的人”功能添加了一个自称“臭宝”的用户。这位用户扮演的是“明明姐”,一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离异女性。大军与“明明姐”的交流迅速升温,仿佛找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
不久,“明明姐”开始向大军诉说她的“人生苦难”,大军的同情心被激发,成为了她的“提款机”。当“明明姐”以各种理由向大军借钱时,大军都尽可能地满足。但每次大军提出见面,总是被以各种理由拒绝。
一个月后,情况急转直下。“明明姐”声称自己因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需要保释金。为了增加谎言的可信度,她又虚构了另一身份“明明妹”,并以此为由继续向大军索要钱财。大军为了帮助“明明姐”,不惜从网上申请贷款。
然而,当大军期待“明明姐”平安归来时,却始终得不到任何消息。他前后共花费了9万余元,而网络贷款也即将到期。在大军焦急地向“明明妹”讨要借款时,却被告知“明明姐”已经去世,且与“明明妹”无关。大军自然是没那么容易相信此事,继续追讨钱款。这时一位自称“明明妹夫”的人与大军通话,“明明妹夫”拒绝了大军的还款要求,并在微信中将大军拉黑,大军察觉事情不对,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发现所谓的“明明姐”“明明妹”和“明明妹夫”都是由同一人小明(化名)扮演。他通过虚构身份信息,假借女性身份与大军聊天,骗取信任,并编造虚假事由骗取大军9万余元。我受理此案后,认为小明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依法提起公诉。最终,小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网络交友虽然能扩大我们的社交圈,但面对网络上的陌生人,必须要保持警惕。犯罪分子往往会在与受害人建立感情基础后,以各种经济困境为由,编造谎言骗取钱财。交友固然美好,但在金钱往来上,必须格外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