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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入真情化解纠纷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王大海 通讯员 王翠英 | 发布时间: 2017-06-26 09:57
盘锦市大洼区平安镇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
 
  盘锦市大洼区平安镇面积约有70平方公里,这里交通便利,人口有2万多人,其中有2个朝鲜族聚居村。近些年来,该镇以“宜疏导不宜堵压、宜化解不宜激化”为原则,参与调解矛盾的人员注入真情,认真加以排查化解,深入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通过综合灵活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及说服教育等多种手段,排查了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民间纠纷,及时消除了大量不稳定因素,真正做到哪里有民间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工作,从而基本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态势,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
 
  调解员队伍网格化
 
  平安镇不断整合调解资源,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建设,目前已经建立了镇(一级网格)、村(二级网格)、组(基本单元网格,也可以称为三级网格)的三级网格联合调解组织。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由村委会干部组成的村调委会作用,并明确由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担任调委会主任,同时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配足配强了调委会干部,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
  大洼区综治办副主任刘志山告诉记者,该镇目前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成员59人,调解小组22个,人民调解员81人,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员10人。他们覆盖了全镇矛盾纠纷排查信息网络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围绕提高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办案质量,增强纠纷化解的社会效果,抓好调解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即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
 
  尽量在8小时内解决
 
  平安镇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及时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抓住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死面,做到即刻发生即刻解决。
  调解人员对即刻发生的纠纷,尽量在8小时内解决,做到不压案、不积案,防止矛盾激化。平房村村民张某家的房屋改造需要拆除部分燃气管道,他与燃气公司负责管道拆除人员因拆除费用过高而发生纠纷,经村委会副主任翟凤军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拆除费由500元改为200元。但是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当天不能接通管道,这样张某家楼下的20几户居民就要被停气,给生活带来不便。如果这样,这20几户居民就可能会发生群体矛盾纠纷事件。为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翟凤军立即联系镇宜居办工作人员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在晚饭前将临时管道接通,待房屋改造完成后重新恢复。这样对居民生活没有造成任何不便,避免了群体矛盾纠纷的发生。
 
  找准矛盾纠纷平衡点
 
  “我们本着依法调解,有纪有规,以法情相结合来促进矛盾化解。”刘志山说。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将矛盾纠纷案涉及法律和政策宣传放在前,让当事人理解和明白。调解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人性分析,了解矛盾双方需要什么,并顺着当事人的需求去做思想工作,直至双方当事人利益达成一致。
  建设村村民李某在2015年因道路拓宽动迁补偿问题几次到有关部门讨要说法,并提出了一些超出法律政策以外的无理要求,致使案件一直未得到解决。镇党委对此事高度重视,几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认真了解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最后,在今年春节前将符合诉求的部分予以解决。由于已到年底,资金不能及时到账,为了让李某能过好年,相关人员送去了1000元慰问金,李某备受感动,表示自己一定配合政府做好补偿事宜。
  平安镇综治办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对多年积案进行重新梳理。针对涉法涉诉案件,党委通过召开联席会形式,找出根源所在,一件件给予协调解决。
  几年来,平安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令当地群众满意的效果。刘志山说:“这主要得益于镇党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调解工作者的满腔热情,积极工作。今后,平安镇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将做得更实、更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