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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老板打工 还清前员工工资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孙洪丹 于菲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4-07-01 15:25

  核心提示

  被执行人因一时无偿还能力,而使申请执行人群情激愤,矛盾激化,办案法官及时进行调解,并提出有利于还债的和解协议,使被执行人得以打工还钱,而申请人也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一批涉劳务纠纷案件历经两年终于执结。

张凯

  办案人:张凯

  职务:东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近日,随着一笔3万余元的资金进入法院账户,我办理的一批涉劳务纠纷案件历经两年终于执结,30名工人讨回了工资。

  2022年,王某和王某勇共同经营服装加工厂,雇佣杜某某等30名工人为其工作。工作期间,王某和王某勇欠付工人工资共计59000余元,工人多次讨要无果后,于2023年1月诉至东港市人民法院。2023年3月,法院依法判令王某和王某勇给付所欠工资款项,但二被告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杜某某等30名工人向东港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我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经沟通了解,发现部分申请执行人情绪激动,存在采取跟踪被执行人亲属、到被执行人父母家中堵门讨债等过激行为,极易产生社会安全风险隐患。为有效防止“因案生案”“矛盾升级”,我一方面根据案情制定执行方案,向执行局负责人请示汇报,另一方面积极做好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耐心细致进行释法明理,并及时向申请执行人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2023年6月20日,我带领执行干警冒雨前往北井子镇临海村、新城街道桃源村等被执行人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发现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二人已到外地务工维持生计。随后我经多方查找,与被执行人的亲属取得联系,并获知二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本着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我打电话向被执行人阐明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和后果,客观公正讲清法理,耐心细致讲清事理,感同身受讲清情理,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现状,着力帮助其找到解决方法。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当天下午便从外地赶回东港,与30名申请人达成一致和解协议。第一批偿还的3万余元劳务费于当日晚8点前全部发放完毕,同时被执行人承诺,剩下的3万元左右劳务费将会通过打工赚钱的方式继续进行偿还。

  执行工作仍在继续,我在办理其他案件的情况下,定期与被执行人进行联系沟通,了解其目前的工作情况、家庭情况,在确保能够维护家庭日常开销和生活有所保障的前提下,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将剩下的劳务费偿还完毕。见我真诚为双方着想,体谅被执行人的苦衷,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在今年6月12日将剩余的劳务费全部偿还完毕,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我通知杜某某等30人到法院领钱,拿到劳务费,工人们的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杜某某紧紧握住我的手说道:“是你们竭尽全力为我们讨回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