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是指在立案前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既有人民调解的温度,也有法院裁定的力度,以多元解纷之“策”,提升矛盾化解之“效”。
近年来,黑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诉调对接工作,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今年1月至4月,共调解诉前纠纷428件,以司法之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深化多元机制,拓宽诉前化解“辐射面”。以黑山县调解中心为平台,建立诉调治理服务平台。设立县乡村三级“访调援诉”工作机构,全域运行“访调援诉”四合一机制。实施村(居)“三三制”,按照调解主任、村(居)书记(主任)、村(居)委班子3个层面,3次调解模式,避免小事升级出村。三调联动巡诊机制,分区域分专业,对片区内镇村矛调中心遇到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调解指导意见。
延伸化解渠道,深耕诉前化解“一条线”。坚持线上线下调解相结合,注重“互联网+”人民调解模式,推广应用“视频调解”“微信调解”等,调解员进行远程视频调解。调解员线上受理、线上调解,通过语音转换,边调解边记录,直接录入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广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以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为依托,努力打造“网上枫桥”新模式。
应用案例
承办法官组织纠纷双方开展诉前调解
近日,黑山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高效快速调解了一起系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为12名农民工成功追回拖欠的工资12万余元。
事情追溯到2022年5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原告赵某某等12人受被告李某某雇用,约定每日工资380元。但工作结束后,李某某只支付近一半的报酬,剩余的一半均未支付。赵某某等12人经多次讨要无果后,将李某某诉至黑山县法院。
“这几年活不好找,这只给了一半的钱,在外打工太难了。”第一次来到黑山县法院时,原告赵某某情绪激动。法院干警耐心倾听,认真告知其诉讼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解。
为更高效地化解纠纷,法院干警事先对所拖欠的工资进行具体清算。“对农民工而言,工资是养家费,是治病钱,更是生活的一份基本保障。”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告知李某某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和执行阶段将会增加的费用成本、时间成本及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不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被告李某某一次性支付了12名农民工的全部工资12万余元。
“本以为打官司会耽误干活赚钱,真没想到,原来不用开庭事情就可以解决,法院这个调解工作是真心好啊!”当事人赵某某高兴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