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联动机制 争取各方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决胜之年。
6月8日,记者从全省法院执行局长座谈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大力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牢牢把握“讲政治、讲大局”两个方面
在全省法院执行局长座谈会上,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孔宪敏表示,讲政治,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具体到执行工作中就要抓好“三个推进”与执行工作的紧密结合、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紧密结合、与推进执行司法改革的紧密结合。严格遵守《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认真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消极执行、滥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工作作风根本转变,打造过硬的执行队伍。
当前执行工作的大局,是要围绕贯彻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整体布局,切实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省高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已经作了全面部署和目标任务分解,明确了时间表和任务图。各级法院也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沈阳中院今年4月也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大联动机制建设
近年来,为破除执行工作法院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全省法院主动与银行、国土、公安等多部门协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为破解“执行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初,省高院继续加大联动机制建设,与省公安厅会签《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了协作联动、联席会商、信息共享、动态反馈、应急保障等机制,规范全省法院和公安机关对拘留的被执行人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的方式和程序。目前,省高院正在与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协调会签《关于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近期,还将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调研和对相关协执单位配合执行工作情况进行问询为契机,积极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地方性法规或《决议》,为保障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提供法律支持。
强力推进“八项重点工作”
孔宪敏表示,今年将继续抓好执行案件办理、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执行规范化建设、执行信息化建设、执行队伍建设、解决“执行不能”问题、执行宣传工作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8项重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我省法院在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和执行信息化建设两个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执行机制改革方面,各地分别探索完善立审执衔接配合机制、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机制、规避执行及失信惩戒机制、无财产案件退出机制等,取得了一些新成果。如沈阳两级法院强化终本案件管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办案繁简分流、失信惩戒3个“意见”,盘锦地区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等。
经过近几年的持续投入和不断完善,全省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特别是以沈阳、大连为代表的执行指挥系统建设已初具规模。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案件21.1万余件,冻结1.6万笔23亿余元。沈阳、大连中院不断拓展查控范围,逐步形成了对银行存款、房屋、土地、车辆、股权、证券、住房公积金、专利权等财产的立体查控体系。
■今年目标
1.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支持和配合执行工作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2.全省法院规范执行、依法执行、快速执行的机制建设完善落实,超期执行案件控制在3%以内。
3.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界定标准明确,建立单独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管理机制。
4.旧存有财产案件执行完毕80%以上,新收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不低于95%。
■数据
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4.88万件,同比增长21.7%。执结19.39万件,同比增长20.9%。执行到位376.7亿元,同比增长10.3%。
全省法院共清理化解积案20.1万件,达到了“减量退位”的预期目标。
2017年1—5月全省已受理执行案件17.23万件(含去年旧存6.29万件),执结4.8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了24.66%和15.52%。
除专门法院外,其他各市今年前五个月收案均呈上升态势,特别是沈阳、大连、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葫芦岛收案同比增幅超过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