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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想变更抚养权,想让孩子跟他爸爸一起生活,这些年我独自抚养孩子和照顾病重的父亲,日子过得很艰难,最近又失去了工作,我确实没有能力再继续抚养和照顾孩子,实在没办法了!……”一位女当事人哭泣着对我说。
办案人:刘朗
职务: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一对原本恩爱的夫妻,因家庭琐事摩擦不断产生隔阂,3年前选择和平分手,协议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完成学业进入社会为止。
这次女方阐述申请变更抚养权,理由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条件,证据也比较充分,庭审完毕,依法判决变更抚养权,这个案子就结了。
想是这么想,但真正要下判决,我却犹豫了,总感到缺了点儿什么。男方能不能把孩子照顾好?对孩子健康成长是否真的有利?“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是一句空话,它就在我们承办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在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里。我决定再努力一把,先对男方进行一次“家访”。
走进男方的家,我第一眼就看到了两人的婚纱照和全家福,它们被挂在房间最显眼的地方。通过与男方的交流,我又了解到,这些年他没有再组建家庭,女方也没有选择再婚,他们的孩子在上高中,正处在人生转折的关键阶段……综合这些情况,进一步思考论证后,我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把双方召集到一起,再次进行调解。这次我选择从孩子的心理需求出发切入话题:“高中学生的学习压力很大,也很枯燥,每天大量的学科知识对脑力体力的消耗都很大,尤其考验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这时也是最需要父母关心和支持的时候,你们为了感情琐事和更改抚养权问题相互吵闹,考虑过孩子的感受和难处吗?”
我说完这些,两个人都没有说话。这时,我又拿出手机里拍下的婚纱照和全家福照片,还有一段孩子录下的心里话录音。看到这两张照片,听到孩子的话语,女方顿时泪流满面。待情绪逐渐平复后,两个人都意识到完整的家庭对孩子成长和教育的重要性,增添了一丝对恢复正常家庭生活的渴望,我趁热打铁,继续开展情理法说服工作,最终双方和好,同意复婚。
看着两人面带笑容走出法院的背影,我感慨万千,也为自己“再努力一把”的决定感到欣慰。两张照片、一段录音,唤起了当事人对家庭、对爱的重视,让原本支离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夫妻重新绽放了笑脸,孩子重新回到爱的怀抱。那一刻,我的心情格外畅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