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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的天空洒满七色阳光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王淇 | 发布时间: 2017-05-26 09:43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彩虹未检小团队送上儿童节“大礼包”
 
  又到一年儿童节。
  如果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那么工作在未成年人犯罪检察一线的检察官们,就是名副其实的护花使者。为了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奉献着自己的爱与暖。
  今年“六一”前夕,记者走进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的彩虹未检小团队,看他们为孩子们精心准备的节日大礼包。



检察官现场宣讲



学生阅读法律书籍
 
  打造一支有特色的未检团队
 
  最近,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彩虹未检小团队”正式成立。“这是我们打造品质检察的一次实践。”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王健说。
  为何以“彩虹”命名?王健解释说,主要有两方面的寓意——
  一方面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彩虹是风雨后上天赐予我们的一道美丽风景,人生的路途布满荆棘,在不平坦的人生历程中,我们苦苦追寻属于自己的彩虹,彩虹那七彩的光芒照亮了一个个阴潮的雨天,也宣告了阳光的到来。以此激励涉罪未成年人,希望在我们的帮助、教育、挽救下,他们能够勇敢面对自己的过去,认真悔改,重新走上人生的正轨。
  另一方面,我们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还肩负着对广大未成年人的一般犯罪预防工作,使他们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意识。彩虹又代表着希望、光明和朝气,我们希望将彩虹的正能量带给广大未成年人,助推他们热爱学习、乐于分享,走出自己的七彩人生。
  王健介绍,团队下设四个组。第一组,信息接收组,主要负责未成年人的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记录未成年人反映的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惑;第二组,帮扶组,对发现和反映的困惑进行答疑解惑,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第三组,心理疏导组,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进行有效地干预和疏导。第四组,法律宣传组。负责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日常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其法律意识。



彩虹未检小团队
 
  两项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制度
 
  去年8月,在普兰店区某饭店喝酒的吴某得知同魏某曾在电话中吵架的于某在附近,便怂恿魏某去找于某,并纠集了曲某等共计8人,途中吴某等人购买了镐把,找到于某后,吴某、魏某将于某及其同伴打伤。
  魏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为深化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鉴于本案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安排会见不会影响诉讼正常进行,在此情况下区检察院为魏某安排了亲情会见。会见期间魏某见到母亲时非常激动,当即表示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会认真悔改,此次会见不仅使魏某心理上得到了安抚,同时其认罪悔罪表现明显,也有利于案件的处理,有利于社会家庭的稳定。
  今年5月19日,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共同签订了《普兰店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制度的规定》。
  会签文件对亲情会见制度的会见条件、申请程序、审查答复、会见安排、会见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具体细化了此项制定的内容,予以规范适用。
  那么什么样的情形可以适用此项规定呢?王健告诉记者,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主要证据确实、充分,安排会见、通话不会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认罪、悔罪表现,或者虽尚未认罪、悔罪,但通过会见有可能促使其转化,或者通过会见有利于社会、家庭稳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其犯罪原因、社会危害性以及后果有一定认识,并能配合司法机关进行教育的;其他可以安排会见的情形,具备上述条件之一,且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与案件无牵连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安排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进行会见。
  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制度,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还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中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对其进行测试及会谈,发现其不良行为习惯及认知缺陷,制定咨询方案予以干预矫正,帮助未成年人塑造健康人格和正确的世界观。
  张某某,男,17岁,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未检科的检察官们了解到张某某系单亲家庭,家境贫困,因喜爱电子产品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张某某内心敏感又自卑,自尊心较强,无法与其父亲进行良好的沟通。据此,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了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测评和会谈,发现他不良的行为习惯和认知缺陷,制定咨询方案对其进行干预矫正,切实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一次让孩子们受益的赠书活动
 
  5月25日上午,一场赠书活动在普兰店区文化路小学举行。之所以选择这所学校,是因为这里是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和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联手创建的检校合作示范点,这是大连市范围内第一所检校合作示范点。
  针对小学生的知识结构、理解能力以及心智发育水平,此次赠书活动精选了一批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法律书籍,有《法律知识漫画读本》《防骗自助100招》《法律常识问答》,以及检察机关自己编制的《预防犯罪法律知识读本》等与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文字精炼,通俗易懂,充实了学校法制类图书库,也为学校的自身法治创建提供一份物质保障,对培养青少年的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思想品德教育大有帮助。
  记者翻看了其中一本名为《防骗自助100招》的书,里面的内容不仅有助于孩子们揭开骗子行骗的神秘面纱,也能让孩子们从中得到启示,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警醒孩子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识别骗术、远离骗局,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王健表示,对青少年的德育教育,特别是法治宣传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工作和责任,更是司法机关乃至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这次赠书活动意在提高全社会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文化路小学徐美娜老师告诉记者,检察机关精心挑选了这么多符合小学生们阅读需求的法律书籍,这些法律书籍受到学生的喜爱,感谢检察机关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心帮助,他们将好好利用这些法律书籍,建立学校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为创建法治普兰店出一份力。
  赠书活动现场,同学们开心的表情最能说明问题。
  冯俊志同学说,这样的图书是他和同学们平时在课堂以及日常生活中接触不到的,对他而言,这些书让他觉得既新鲜也很有必要。通过阅读,能够学到一些法律知识和常用的自救方法,能够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本版图片均由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