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打气球的“枪”遍布沈阳市多个商场、夜市
今年春节前夕,轰动一时的“天津老太非法持枪案”二审宣判,射击摊主赵春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今年1月16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其中对携带、非法制造、买卖、私藏仿真枪等情形明确了具体处罚规定。一时间,人们纷纷对打气球的“枪”敬而远之。
然而,此事过去数月后,沈阳市一些商场、夜市内再次上演了现实版“让子弹飞”,路过打气球摊位的市民纷纷用手护住头部快速通过。
那么,打气球的“枪”到底该如何监管?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彩塔夜市的打气球摊位和气球枪
夜市、商场里气球枪盛行
随着天气逐渐变暖,沈城的夜市也随之变得人声鼎沸。在夜市里,除了飘香四溢的美食吸引众多顾客外,还有一种摊位也常常被顾客们包围,它就是打气球摊位。
兴顺夜市自从迁到塔湾后虽然不再像从前一样一望无际,但在各种美味的诱惑下,前来游玩的顾客并没有因此而减少。穿梭在美食中间的人们,常常一边品尝着手中的美食,一边前往下一个美食摊位。人挤人、踩脚等现象游客们早已见怪不怪。
可是,记者近日赶往兴顺夜市时,竟然在拥挤的人群中发现了一个用“枪”打气球的摊位。当时一名男子正拿着一把橙色的枪认真地瞄着墙上的球,只听“啪”的一声枪响,气球立即爆裂。顺着气球向下看,可清晰地看见散落一地的黄色子弹。
摊位老板告诉记者,打气球游戏规则是10元钱可打20发子弹,打中不同数量的气球获得不同的奖品,20发子弹全中便可获得一个高近一米高的大娃娃。
然而,记者发现如果子弹不命中气球便会反弹数米远。采访期间,记者清晰地看到一颗反弹回来的子弹险些打中从摊位旁经过的市民。在沈阳市彩塔夜市内,记者同样看见了这样的打气球摊位,这里打气球的生意明显比兴顺夜市更加火爆,足有七八家。
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逐步发现,“枪”打气球并非仅存活于夜市,沈阳市多家万达广场的大玩家游乐场内都有此类摊位。
在沈阳市北一路万达广场,记者就看到了一个枪打气球的摊位,经营此摊位的老板是一位中年妇女。她告诉记者,在“大玩家”内打游戏累了的年轻人和孩子经常来这里打上几枪,因为现在用“BB弹”打气球的已不多见了。
打气球的枪是否为仿真枪
如今,在夜市和商场的“枪”打气球摊位造成安全隐患是肯定的了,但这种枪究竟是不是仿真枪呢?如果是仿真枪又该如何处理呢?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在公安部2010年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明确指出了枪支的鉴定标准,鉴定标准第三条明确指出,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2008年,公安部还印发了另一份规定那就是《仿真枪认定标准》,其中第一条就明确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则属于仿真枪。
按照以上规定,只有当枪口比动能小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才属于合规的玩具枪。
那么夜市和商场里打气球的“枪”究竟属不属于仿真枪呢?记者了解到,鉴别打气球的“枪”是否为仿真枪有严格的鉴定标准,一位有多年工作经验的老民警表示,如果枪口比动能小于0.16焦耳/平方厘米,很难打破气球。
彩塔夜市一射击摊位老板还告诉记者,目前,公安部门基本不主动对射击摊位进行查处,所以他们才敢在此经营。
新型玩具枪隐患极大
在沈阳市国际纺织服装城内盘踞着多家卖玩具的商铺,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记者果然看到了玩具枪的身影。这些玩具枪虽然在外观上与气球枪十分相似,甚至更加逼真,但这些枪所打的子弹并不是“BB弹”而是“水弹”。
记者在一款“水弹”枪的包装上看到了这样的介绍,“超长射程:长达50米的射程,非常适合对战,亲子互动”“让孩子在安全的环境中体验刺激的射击游戏!锻炼孩子的反应能力。”
该店铺的老板告诉记者,如今“BB弹”枪管的太严了,特别是“天津老太非法持枪案”后,市面上卖“BB弹玩具枪”的也越来越少了,都改成了电动的“水弹枪”,这种“水弹”质地柔软,打在墙上就会碎开,较“BB弹”相比安全多了。
据《华商晨报》报道,国内一家玩具生产企业质量部负责人刘先生揭秘说,吸水弹枪使用的水弹就是先前曾火爆一时的“水晶宝宝”膨胀玩具(又称:海洋生物球),因为生产工艺简单,一般的小作坊也能做出这种膨胀玩具,而这些小企业在给产品染色时则会选用廉价劣质的工业染料。
质监部门人士分析,由于工业染料中含有重金属成分,重金属中的苯和铅接触皮肤后会引起过敏症状,孩子经常接触工业染料,会对肝、肾、肠胃造成一定损害,引起中毒反应,如果通过伤口或是口进入人体,则有致癌危险。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就发布了《关于吸水弹软弹枪的消费预警》,提醒家长吸水弹软弹枪主要存在吸水弹膨胀率过大、弹射动能过大、活动部件间存在危险间隙、缺乏警示说明等安全缺陷。
那么“水弹枪”是否属于仿真枪呢?民警告诉记者,水弹枪造成的安全隐患已经是肯定的了,但由于每款“水弹枪”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必须经过专业鉴定来判断,不排除是仿真枪的可能。
“BB弹玩具枪”还有出售
“80后”和“90后”儿时都曾玩过当今市面上这种打气球的“枪”,那么现在这种枪是否还能买到呢?记者走访调查发现,目前“BB弹玩具枪”仍在隐蔽销售。
记者在沈阳市国际纺织城走访数十家店铺后发现,绝大多数店家都已停止销售“BB弹玩具枪”了,他们给出的说法是,这种玩具不合法,少赚些钱也不能违法。但记者发现其中一个店铺仍在销售“BB弹玩具枪”。
记者走进这家店时,店内只有一个10岁左右的男孩。当记者表示要买“BB弹玩具枪”时,男孩爽快地回答了一个字“有”,便将记者领到摆有“BB弹玩具枪”的货架上,然后叫来了店老板,也就是其母亲。
老板告诉记者,因为现在对“BB弹玩具枪”查得较严,所以他们进货也比较少,只有“手枪”和“手雷枪”,这种枪价格低廉,每支只需二十几元钱。
“这枪威力怎么样啊?”记者问。
“威力还可以,我家孩子还玩呢!”老板回答说。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发现目前许多打气球店铺都在销售大号的“BB弹玩具枪”。在北一路万达广场“大玩家”采访时,记者向经营打气球生意的老板询问了“BB弹玩具枪”的价格。“我和你说,现在卖这种枪的都少了,你要买就给我80元吧,然后我再赠送你一包子弹。”老板指着一款用于打气球的“枪”对记者说。
在彩塔夜市记者同样看到了销售“BB弹玩具枪”的摊位,该摊位摆放着多个精装的“BB弹玩具枪”,摊位老板告诉记者,这些玩具枪价格在80至200元不等。由于“物以稀为贵”的原因,几乎每天都有人来此购买,这些人中既有孩子,也有20多岁的年轻人。
记者了解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仿真枪的管理和处罚,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仿真枪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持有仿真枪,拒不交出者,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手记
仿真枪应全过程监管
玩具枪也好,仿真枪也罢,在一定程度上都能成为安全隐患甚至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打气球的“枪”至今仍存在,反映出的就是管理上的缺失,而如何对这些“枪”进行规范管理应成为重要的功课。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枪”是从黑市买到的,那么明知故犯的犯罪嫌疑人当然负有责任;如果“枪”来自合格市场,那么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就不能回避。实现有效的治理,应当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过程加强监管,特别是加强源头整治。
记者认为,鉴于沈阳市射击游戏摊位的情况,公安、城管、市场管理等部门都应负起责任,不定期对这些场所进行检查,以便及时消除隐患。同时,公众也要增强守法意识,切莫行走在法律边缘、触碰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