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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调和“小旋风”——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蔡立杰化解矛盾有力又有速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3-11-28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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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立杰(右)正在化解村民矛盾纠纷

  蔡立杰,男,55岁,中共党员,现任兴城市元台子满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自2002年至今,一直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曾被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个人一等奖,今年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

  “哎,来了来了。”11月18日17时30分,天已经黑了,蔡立杰正在吃晚饭,听到大门外有人喊他,他猛扒拉两口饭,披上衣服就像旋风一样出去了。“小旋风”,既是他的风格,也是他的性格。

  “矛盾无外乎几种——人与人,人与事,事与事。调解矛盾,就要抓好事的症结、做好人的工作,平衡好关系、权衡好利弊。”蔡立杰说,调和,顾名思义,就是“和为贵”。

  多年来,蔡立杰共主持或参与调处各类纠纷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小到鸡毛蒜皮的家长里短,大到一触即发的矛盾纠纷,都被他一一化解。

  临危不乱化解紧急事

  蔡立杰深知,农村的矛盾,不能按“常理”处理,否则小事很可能变成大事。因此,他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

  今年1月16日10时,白塔满族乡朗月村村民刘某与张某因葬坟发生纠纷,两家共20多人在坟地争吵,械斗一触即发。

  蔡立杰闻讯立即和一名乡干部赶到现场。“都住手,把家伙放下!”站到两伙人中间,蔡立杰厉声喝止,“你们这样能解决啥问题?伤了人要负刑事责任知不知道?”两句话镇住了现场人员,他顺势提出让双方各推出两名代表参加调解。

  通过了解,蔡立杰得知了纠纷发生的原因:刘某的母亲因病死亡后要葬入刘家祖坟,而刘家祖坟在张某家承包的果树地内。刘家认为该地是先有坟后栽的树,应无条件埋坟;张家认为自家承包的果树地与村委会签了合同,合同里对埋坟没有约定,而且栽树时老刘家并未提出有关果树影响坟地的事,所以不同意刘家无偿葬坟。

  蔡立杰分别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先讲法,再讲情。通过他的耐心调解,双方都做出了让步,刘家赔偿了张家的两棵果树的损失后顺利埋葬了母亲。后张家又把影响刘家祖坟的另外两棵果树也移走了,而且没要老刘家一分钱。双方纠纷圆满化解,及时防止了一场极端事件的发生。

  以情感人理清家务事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农村,因为赡养问题而导致的家庭矛盾纠纷占很大比例,对这样的纠纷,蔡立杰往往是现身说法,用自家的孝顺故事感动纠纷当事人。

  蔡立杰的母亲1991年去世,父亲因患脑血栓行动不便,从2005年开始卧床,就由蔡立杰哥仨轮流照顾,哥仨相处非常和睦。蔡立杰每天不管多忙,中午都要利用休息时间回家照看一下父亲。

  2021年8月,下长茂村曹某珍的两个儿子和3个女儿因老人的房产分配一事产生赡养纠纷。曹某珍90岁了,此前身体一直很硬实,只是最近几年才需要儿女轮流照顾。蔡立杰首先为5个子女讲解了民法典关于赡养问题的法律规定,随后以自己和兄弟赡养因患脑血栓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父亲的亲身经历教育当事人。最终做通了子女们的思想工作,促使兄妹5人达成了赡养协议,消除了老人的后顾之忧。

  处事公正调解邻里事

  元台子村村民宋某大棚与石某花生地相邻。2022年8月2日,宋某家大棚积水,遂自己挖了一条水沟通到村里修的水沟,因未发现村水沟堵塞,致使水排到石某的花生地,造成其中一亩地花生绝收,损失约2500元,石某要求宋某赔偿。

  宋某承认自己有过错,同时也认为村委会未尽到维护排水沟畅通义务,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受案后,蔡立杰马上到现场进行调解。经现场取证核实,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提出调处意见,由宋某和村委会按照70%和30%的比例共同赔偿石某的损失。

  经过蔡立杰做思想工作,石某放弃了让宋某赔偿,只要求村委会将排水沟维修畅通,防止给其他村民带来更大的损失。经过此次矛盾,宋、石两家不仅没有隔阂,关系反而比以前还更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