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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振兴区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7-05-08 14:35
  “借助这个平台,我们可以更好地依托基层组织做好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帮教、脱漏管人员查找、审前社区调查等工作。”丹东市振兴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他所说的“平台”就是社区矫正工作站。据悉,该区63个社区(村)目前已全部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由各社区书记任工作站站长,10个镇街组建了1600余人参加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打造一个温馨的家
 
  “社区矫正工作站帮了我很大的忙,让我逐步适应和熟悉这个久违的社会,给了我家一样的感觉。”这是李某发自内心的一句话。假释后的李某面对陌生的社会不知何去何从。花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情况后,帮助他在附近的一家超市找了份工作,并确定专门人员对他进行教育帮扶。重新上岗后的他,非常珍惜这份工作。最近,在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协调帮助下,他还顺利申请到了廉租房。
  “我父亲入矫以来,时常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无论何时何处总受到你们的帮助与关怀……”这是一封来自社区服刑人员家属的感谢信,质朴的文字饱含对临江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最真挚的感激。
  据记者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振兴区以头道街道为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点带面,拉动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特别是交接工作的规范运行,统一为63个社区(村)的社区矫正工作站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接收、档案借阅等环节作了明确的规定;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的各种制式文书,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工作台账,为矫正对象建立了一人一份的书面档案,确保了矫正对象信息登记的准确无误。
  根据工作需要,各社区矫正工作站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接收、统一标准、统一档案、统一考核、统一服务。“三个定期”即:定期组织学习,每月1-2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定期组织专人进行定向重点交流,在普遍谈心交流的基础上,社区组织专人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鼓励他们积极从善向上;定期组织人员为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做好必要的交接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该区把社区矫正人员的交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注重细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排查摸底做到一个“清”。为了摸清社区矫正对象的底数,做好交接工作,该区根据市司法局的具体部署,由局机关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先后组织开展了2000余人次的3次摸底,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局机关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头道街道等镇街,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对重点人员深入家庭进行了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衔接程序做到一个“细”。衔接工作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为确保在接收中做到材料完整、人员到位和接收有序,全区各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与派出所之间沟通协调,进行情况交流,取得各派出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各派出所也克服日常工作量大的困难,挤出时间配合将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从派出所移交到司法所。该区将移交的档案,按照省、市、区关于社矫档案的要求,重新进行登记、填写,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为每个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了规范的“一人一档”档案,明确了矫正责任人和矫正志愿者,制定了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头道办事处还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逐一家访,掌握了真实的第一手材料。
  教育管理做到一个“实”。该区确立“六个必须”的工作方法,在交接初期社区工作人员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
  截至目前,该区社区矫正工作已在全区10个镇街全面铺开,263名在矫人员全部在正常的管理、监督、考核、服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