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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门外汉”到业内精英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孟锦阳 | 发布时间: 2017-04-19 09:05
  人物档案:刘洪亭,现任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第二合议庭审判长

  部队转业
  不忘提高个人素质
 
  2001年,刘洪亭从部队转业了。那一年,他被分配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做书记员。法院的工作环境和部队的生活截然不同,可是刘洪亭丝毫没有懈怠,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律知识。
  功夫不负有心人,2006年,刘洪亭终于通过司法考试,2009年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实现了从一名军官到法官的转变,从一名书记员到审判长的转变,从一名法律“门外汉”到精通法律知识的业务骨干的转变。
  “刘洪亭注重加强法律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始终保持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掌握和了解的及时性,确保适用法律的准确性,保证审判工作严格依法开展。”这是单位领导对刘洪亭的评价。
  就是这个曾经的“门外汉”,从到法院工作至今连续12年被评为法院系统或院机关的先进工作者,并于2014年被评为省办案标兵,2015年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盘锦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6年被评为“盘锦市劳动模范”。
 
  扎实工作
  展示新时代法官风采
 
  在刘洪亭审理的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缠诉,无一违法违纪案件。
  当记者问刘洪亭是如何做到这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时,他说:“我是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忠诚法律、公正审判、勤政务实、清白做人的信念,秉承着法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力争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处理每起案件。”
  刘洪亭自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把调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充分运用自己总结的调解方式方法,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刘洪亭通过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在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中,分析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辨法析理,全面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通过认真履行释明义务,让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减少讼累。通过耐心交流,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使当事人积极自愿配合法院调解。通过真情感化,人文关怀,使得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暖,主动放弃不合理的诉求。通过公正裁判,树立司法权威,让当事人打消通过无理取闹获取非法利益的幻想。通过判后答疑,寻求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使当事人胜败皆服。
  刘洪亭通过多年的努力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得所审理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均能息诉服判,用自己的行动展示了新时代的法官风采。
 
  廉洁自律
  严格恪守职业准则
 
  在法院工作,难免会遇到一些诱惑。刘洪亭却始终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恪守法官职业操守,时刻用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约束自己,始终坚持公正办案,拒说情、拒吃请,坚持公平对待每一起案件。
  他始终坚持以真诚、和蔼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善于解惑答疑,正确处理法官和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在遇到当事人有吃、请、送现象后,都会想方设法予以婉言拒绝,所承办案件当事人满意度较高,反响较好,从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平时工作中,刘洪亭能以身作则,身先士卒,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他协调能力强,带领庭内审判员、书记员以在苦中求乐共勉,发挥了团队精神,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特别对一些重大、复杂、矛盾突出的案件,他勇挑重担,主动请缨,带头耐心做当事人的工作,使得若干起可能上访缠诉案件以调解、撤诉的方式结案,达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效果。如在审理盘锦某商厦有限公司与104名业主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刘洪亭深知该案一旦处理不好,将会引发连锁反应,会给政府造成很多麻烦。刘洪亭多次找双方当事人见面,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讲清各自的权利义务,使得百余起案件在审限内圆满结案,多次到政府上访的业主息诉服判,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结合,赢得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
 
  以情感人
  化解当事人的心结
 
  在审理的众多案件中,刘洪亭说有一起案件很难忘。那就是由刘洪亭审结的张某与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盘锦某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上诉一案。
  案件审结后,张某向刘洪亭送上一面“怀爱民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该案中,当事人张某不懂法律知识,不注意保全证据,致使自己无法胜诉,裁判结果也将无法体现公正。为此,刘洪亭多次调查取证,多方联系,几次沟通交流,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审理宋某与盘锦市某公司公交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宋某因母亲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精神受到伤害,多次到法院、政府部门上访缠诉。刘洪亭一边稳定宋某的情绪,用真情打动其家人取得理解,一边做对方当事人工作,最后使得一起上访缠诉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宋某及家人向法院送锦旗时说:“法官能做到你这样,我们是否吃亏都服。”刘洪亭的真情付出,使得很多起矛盾很大的案件当事人能握手言和。
 
  尾声:
 
  刘洪亭始终真心实意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对一次能为当事人办完的事,尽量不让当事人再跑第二次,如果一次办不完的事就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并约好时间,尽量把每件事做得更好。有时考虑当事人来回坐车不容易,他经常楼上楼下小跑,进行复印、盖章、退诉讼费、送达等一系列工作,经常错过吃饭或下班时间。刘洪亭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注重加强个人修养,事事、处处、时时维护法院的荣誉、维护法官的名誉,牢牢守卫法律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