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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小时 执行法官搞定“一垄地”纠纷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3-05-15 09:40

  5月11日13时许,一辆深绿色的电动三轮车突突突地开进了康平县人民法院张强人民法庭的院门,“叫我来法庭行,法庭近,法院我可不去,家里那30多亩地还等着我种呢。”看到迎面而来的执行员王宇,皮肤黝黑的大爷似乎并不认生,一屁股坐在了院内的桃树下乘凉。不多时,一辆小轿车停在院内,一个年轻的男子下了车。“郭大爷,进屋吧,人全了。”王宇招呼道。

  “你爸怎么没来?”“他脚崴了,现在肿了,走不了道儿。”一路上,王宇与年轻男子一来一往唠着家常,将第一次见面的生疏尴尬化于无形之间。

  14时,执行调解正式开始,不到10分钟,记者就听明白了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多年前,郭振海(化名)与同村郭振刚(化名)两家的耕地邻界,因关系不错,郭振海常常帮忙种地。郭振刚过世后,地由其弟弟郭振平(化名)承包,邻界耕地间夹有一条垄荒地,郭振海认为谁填了荒地就该归谁,而郭振平则认为荒地划在自己承包的地界内。

  看似“鸡毛蒜皮”的“一条垄”,渐渐让二人耿耿于怀。直至一年前,二人口角升级大打出手,郭振平头部被打伤后住院治疗了8天,后起诉郭振海赔偿医药费。今年2月底,经张强法庭开庭审理,判决郭振海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6400余元。

  在通过3次电话沟通、劝解后,王宇终于促成了这次面对面调解。1个小时40分钟后,“倔老头”郭振海从随身的腰包中掏出了5400元:“还差你1000元,回头我交到法庭吧。”

  “我们张强村距离法庭十几里地,距离县法院三十多公里,来了3趟法庭,事儿基本解决完了。”在法庭起诉、在法庭开庭审理、传唤被执行人到法庭进行执行调解,签完收条后,郭振平的儿子郭宁(化名)告诉记者,第一次打官司的感受——“挺快!效果挺好!”

  这起案件,是王宇在执行局工作两年以来,第一次在法庭办理的执行案件,也是《康平县法院人民法庭派驻执行机制方案》试运行后的第一起实现立审执一体化的案件。“该方案要求执行员每周在法庭至少办公3天,4月底试运行以来,王宇已经在法庭办公8天了。”张强法庭庭长田芝涛指着法庭大厅左侧墙上的红色公示牌说。记者看到,法庭人员被分为审判团队和执行团队,王宇的照片就挂在执行团队内。

  “法官,那一垄地的事儿还给解决不?”不一会儿,郭振海去而复返,拉住了田芝涛,“解决!先到村里查台账,再找村干部一起到现场去看,把这个事儿彻底解决。”

  “我们要把法庭的功能发挥到最大化,把乡土优势、法治优势融到基层治理大格局中去,真正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看着郭振海的背影,田芝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