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4月2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2022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十大案例,涵盖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在均衡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案件类型的基础上,突出涉创新、数据和网络的民事侵权纠纷,其中一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2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重点发布了案件数量较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如销售假冒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案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重点发布了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这是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出台的《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的办法(试行)》的首例案件。
本报摘取其中4个典型案例进行发布。
“沈抚”商标谁能用
裁判要旨
将行政区划的简称注册为文字商标的,应考虑简称使用惯例的事实,结合使用方式、经营区域等因素判断是否属于对注册商标的使用。交易标的涉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应结合知识产权独占性、无形性的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简要案情
“沈抚”系沈阳、抚顺的简称,“沈抚新城管理委员会”经抚顺市委批准设立,将抚顺一侧258.8平方公里地域范围统称为沈抚新城。2011年抚顺某银行更名为沈抚农商行,狮子王工贸公司系沈抚农商行的股东,2011年3月注册取得“沈抚”文字商标,沈抚农商行在经营中于牌匾、宣传广告中使用“沈抚农商行”等字样。2017年9月,狮子王公司受让取得狮子王工贸公司的“沈抚”商标权。狮子王公司起诉要求沈抚农商行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转让费及违约金合计2.4亿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沈抚农商行在牌匾、宣传广告中使用“沈抚”字样,均是对企业名称的使用,“沈抚”系其主要经营的地域,是作为行政区划使用,且其企业名称注册登记早于涉案商标注册时间,故沈抚农商行对“沈抚”文字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狮子王工贸公司与沈抚农商行具有关联关系,其将涉案商标的使用权让与沈抚农商行属于关联交易行为,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应认定为无效。狮子王公司要求沈抚农商行支付商标许可费、转让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与商标有关的关联交易效力认定以及当事人对“沈抚”使用行为的评判问题。由于公司法对于关联交易的效力、性质规定较为原则,本案又涉及知识产权的关联交易,因此需适用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并结合商标权的特点,对于关联交易的效力进行评判,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该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2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卖假“冰墩墩”摊大事
裁判要旨
“冰墩墩”(Bing Dwen Dwen)系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吉祥物,属于我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其专用权归属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并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了“冰墩墩”注册商标。被告人未经组委会特许,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假冒“冰墩墩”注册商标的商品仍擅自销售,且销售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简要案情
被告人武某某等3人于2022年2月至3月期间,从浙江省义乌市生产商处低价购进假冒“冰墩墩”注册商标的钥匙扣3万件后,向吴某等人批发,吴某等人又向各区域小型超市铺货销售。共售出上述侵权商品29158件,销售金额515660元,违法所得120932元。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武某某等3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21000元;对违法所得120932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
典型意义
“冰墩墩”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志,亦是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由此产生的相关权益受法律保护。对该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行及时有效的打击,切实保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良好体验,同时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保护知识产权、依法严惩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决心和力度。
在线调解专利纠纷
裁判要旨
薛某与厨卫门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经朝阳市知识产权局主持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后,共同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申请。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法裁定薛某与厨卫门市经朝阳市知识产权局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简要案情
薛某于2013年7月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卫浴混水阀(方体)”的外观设计专利,2013年12月11日获得授权。2022年8月,薛某以厨卫门市销售与涉案专利相近似的卫浴混水阀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诉至朝阳中院,要求厨卫门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法院征得双方同意后,将该案推送至朝阳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在线调解。朝阳市知识产权局协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厨卫门市停止销售被控产品并赔偿薛某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经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朝阳中院于2022年10月作出民事裁定书,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典型意义
本案对朝阳市知识产权局主持达成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是我省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司法确认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在诉讼程序之外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的衔接,既能发挥行政程序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优势,又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该案对于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音乐彩铃侵权被判赔
裁判要旨
移动通信网络的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的方式共同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构成共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简要案情
音乐著作权协会依约对涉案82首音乐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集体管理。经公证保全,在“music.migu.cn”网站可开通彩铃功能,搜索歌曲名称可进行彩铃订购及下载。咪咕音乐公司是中国移动面向移动互联网领域设立的新媒体企业。法院认为,中国移动某分公司的彩铃业务系其与咪咕音乐公司的合作项目,二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以分工合作方式共同提供作品的行为,共同侵害了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授权取得的涉案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咪咕音乐公司、中国移动某分公司赔偿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82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在分析相关法律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彩铃业务的业务性质和开通流程,认定移动通信网络运营商可作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主体。关于赔偿数额,法院查明音乐著作权协会就涉案词曲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已在全国多地提起诉讼并获赔,考虑其总体获赔数额不宜过分高于上述作品应具有的经济价值,在音乐著作权协会明确本案索赔金额仅限于本地区移动公司彩铃业务侵权行为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确定赔偿金额。本案对于合理确定权利人损失、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做出了积极探索,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