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货是社会的毒瘤,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和消费者的权益,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马云在其个人微博发了一封致两会代表委员的公开信,呼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制假入刑”的倡议,立即成为各界评说的焦点,一石激起千层浪。
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中外记者问时,回应了民生热议的打假问题。他表示:要坚决查处假冒伪劣等群众密切关注的违法违规问题。
在回答人民日报记者关于推进简政放权的问题中,李克强说:“对那些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侵犯知识产权以及涉及食品、药品、环保等群众密切关注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
两会期间,打假成为热点议题,马云呼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获得了司法界的热烈响应。3月15日,上海市奉贤区法院发来传票,阿里巴巴起诉售假店铺一案将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一天开庭。“打假”正在从“呼吁”变成实操的“落地”,加重刑罚惩治假货或由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处假冒山参
【权威声音】
呼唤严刑峻法惩治假货分子
3月7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在微博发文呼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引发社会各界和两会代表委员们的持续讨论。舆论高度关注制售假案刑罚不足、犯罪成本过低、对犯罪分子震慑不够,才导致制假公开化、产业化的问题。
阿里巴巴呼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呼唤严刑峻法惩治假货分子。在两会期间得到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局长张茅的公开点赞,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也公开表示,制假售假是全社会的公害,制假售假的治理涉及到整个社会,不同的环节、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部门,“需要共同发力”。
“打假”的关键是形成治理体系和制度
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中,都不断在加大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中央对此也高度重视。”
李少平还提及中央专门成立的食品卫生部级协调联络机制,因为这涉及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各方面要形成协调和系统的打击力度。他认为,治假的关键也在于形成治理体系和制度,需要不断加大力度。
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成军在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专项执法,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开展“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大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以落实《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契机,切实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加大对汽车销售及维修、教育培训、餐饮、美容美发等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广使用全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系统和消费维权案件数据库。
应释放全社会的打假力量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武国君于3月21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直以来,社会上层出不穷的“李鬼”让消费者、正规厂家、商家饱受其害。国内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正在出现新的趋势,打假环境、手段也在不断变化。
武国君说:“假货的危害或许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大。有人喝了掺工业酒精的白酒致死;有农民因买了假种子,播种后长出的是杂草,一年的辛苦化为乌有;有人用保健食品当做药品卖,用淀粉制抗生素,老年人花了重金购买后病情加重等等。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已使很多人刻骨铭心,严重危及到人民的财产安全,因此打假是必须的,我们的打假工作还任重而道远,也是我区多年来市场监管的重点。”
武国君告诉记者,近年来,和平区深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取得显著成效。
打假到底难在哪里?
鞍山市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詹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打假到底难在哪里,很简单的一句话就是难在利益、难在人心。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消费者有虚荣心和相互攀比的心理。他们往往会低估假货商品与正品的效用差距,因为价格诱惑太大从而倾向于购买相对便宜的商品。这种大量的买假现象,促成了假货市场的繁荣。造假的人多了,打假者就不可能一一顾及,打假也就成了难题。
老百姓往往对于食品、药品等危害人体健康的伪劣商品“零容忍”,但是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假冒商品危害性认识往往存在不足。在这点上,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也存在模糊认识,甚至认为造个假鞋、假品牌服装,穿在身上又死不了人,还带动了一方就业、经济发展等等。
其次,假货拥有绝对的成本优势,利润空间很大,高出正常商品利润的几倍到几十倍。不法生产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甘愿铤而走险,牟取巨额利润。
再有,消费者无法对各类商品信息进行准确地辨认。当辨认商品信息需要花费太多精力时,消费者就会缺乏辨识商品真假和质量的积极性。作为理性的消费者更愿意去买相对便宜的商品,最终选购的很可能是具有价格优势的假货。
还有就是,电商平台销售门槛低,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其实每一家网店都应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当网店被侵权了,首先要确认它是否有知识产权保护,如果享有知识产权,电商平台要有专门的法律部门进行处理,惩罚侵权者并要求销售的商品下架。
【网友热议】
@问君安:中国假货太多了,归根到底还是管得不严,相关的法律不完善。制造假货和卖假货的都应该被判重刑,就可以大大减少假货了。
@全心全意:打假要从各个部门抓起。不管网上、网下,微商还是淘宝。抓住一个处罚一个,决不手软。狠狠罚款,罚没,坚决不能让它们再进市场进行销售,工商行政部门应对制假者按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Xudibo:“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反映出整个社会对假货的厌恶。究其原因,还是制假贩假成本太低,以至于“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但实操性恐怕很难,毕竟取证、认定、量刑很难一刀切。现在应当抓关键点,比如电商假货责任在平台,执法力度要够强够硬够久!
【律师说法】
与打假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常常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国内法律界、企业界有观点认为,现行刑法立案标准起点过高、定罪标准单一、证据认定标准相对落后,相关行政法律可执行性还不够强等。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李越表示,仅仅依靠国家将“制假入刑”就能“天下无假”是完全行不通的。法律的完善和进步是一件非常严肃、漫长的过程。
从立法层面来讲,中国对于制售伪劣商品的处罚程度是非常严厉的。刑法当中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罪名一共有16个,其中涉及制售伪劣商品的有9个,大多数罪名量刑上限都到了无期徒刑,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有毒食品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但是,在侵犯知识产权罪名方面,我们的刑罚力度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别。比如美国知识产权侵权罪,刑事处罚最高可判20年,而在中国则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在互联网时代,利用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违法犯罪分子广泛采取的“假货零库存”“产供销分散布局”等制假售假新方式逃避监管,也给执法部门“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才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带来了新挑战。
有数据表明,超过30%的网民在买到假货后选择忍让,没有进行投诉。“忍让”行为在所有买到假货后的处理方式中排名第一位。在关于维权困惑的调查中,不少网民认为“维权过程太繁琐”。由此可见,其实不少用户是想维权,却不知如何维权,同时又因维权过程太麻烦,最终才会选择“忍让”。
李越表示,维权过程中的“四难”就难倒了许多消费者。
举证难,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要求,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举证公证机关的配合,更需要大量时间和资金来支撑。
起诉难,很多时候,只能通过起诉网购平台,获取售假者信息。由于网购平台对商家信息监管不严格,部分商家存在虚假信息,这就让起诉责任人难上加难。
诉讼难,难在比较真伪货品的环节。一方面,企业的商业机密可能被泄露;另一方面,法庭采信原告的证据有限。
获赔难,难在需要多次起诉不同的售假者,如果有多个不同的网店在不同的平台上售假,这种情况下,被侵权企业就需要多次走“两部曲”的起诉过程,时间长,步骤多,得到的回报却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