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2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带队到锦州市,围绕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深化政法系统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特别是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于天敏深入锦州市凌河区石桥子街道丽都社区进行走访,详细了解丽都社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警务室、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等工作开展情况,并与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他说,要树牢宗旨观念,坚持人民至上,走到人民群众身边,走进人民群众心里,深入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全力以赴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我们要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共同把工作推进好、落实好。”调研期间,于天敏组织召开座谈会,锚定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与锦州市政法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政法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客观、全面、深入地查摆存在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
于天敏对锦州市政法工作给予肯定。他说,锦州市政法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推动平安辽宁建设“争先进位”、法治辽宁建设“提质增效”、政法队伍建设“锻造铁军”,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政法力量。
会议要求,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底线思维,全面排查各个行业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切实做到防范在早、化解在小,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聚焦具体问题、具体案件,深入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全面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让各类经营主体吃下“定心丸”、大胆谋发展。要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以强烈的进取精神和昂扬的战斗姿态,在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省委政法委有关同志随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