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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石健 | 发布时间: 2017-03-06 09:39
省司法厅“十二项措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本报讯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贯彻有关要求及按照省委政法委专门部署的在全省政法系统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全面落实法治辽宁建设的要求,破解难点热点问题,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和政法机关良好形象,为辽宁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近日,省司法厅制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十二项具体工作措施。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纳入“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采取在电视台开设专栏、建设“互联网+法治宣传”“法律知识、两微一端”等方式,并设立专题法治宣传月,组织全省3072名法律宣传志愿者大力宣传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组织百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报告会。充分发挥“百名法学专家普法讲师团”作用,在全省开展“百名法学专家百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报告会”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常态。
  组织引导优秀律师服务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律师服务重点项目签约备案及跟踪考核制度,组织优秀律师为全省2885个亿元以上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项目在运行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潜在法律风险进行调研分析,提出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的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组建自贸区建设法律服务团。依托沈阳、大连、营口市律师协会,组建三个律师法律服务团,推动律师积极参与自贸区建设,通过为政府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风险评估报告等方式,为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法律支撑。
  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有效提升全省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引导公证机构优化公证服务。积极推动全省公证机构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辟绿色办证通道,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即时及时办证制度。
  全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全省113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做好涉企特别是涉中小企业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控、多元化解工作。
  大力提升司法鉴定的公信力。进一步拓展和规范司法鉴定业务,主要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积极开展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等业务,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和规范管理,尽最大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鉴定行业的需求。
  继续推进法律援助进政府信访大厅。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500名法律援助律师进入各级信访大厅值班,向上访群众(重点是向涉企劳资纠纷、劳动职业保护和工作赔偿的上访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服从法律判决,避免和防止发生群体访、越级访。
  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大刑释人员释放前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每年向有关企业推介2000名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刑释人员。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对自主创业、自主经营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送法律、送技术、送项目、送温暖、送保障等“五送”活动,鼓励其自主创业,为社会多创造财富。
  进一步规范司法厅行政审批工作。成立司法厅行政审批处,优化司法厅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质量。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督检查。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管。集中开展司法行政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活动。
  记者了解到,省司法厅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对每项措施进行任务分解,列出进度表,责任具体到部门、具体到人,并加强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以实际成效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