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极不平凡。全省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服务保障辽宁振兴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前夕,我们一起来盘点和回顾2022年度辽宁政法工作十件大事。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牢牢把握”和“三个全面”重要要求,政法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宣讲,通过举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开讲“辽宁政法大讲堂”等形式全面开展政治轮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2.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任务
开展全省护航党的二十大百日攻坚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和重大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各项安全稳定指标均创近年来最好水平,以实际行动和有力举措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3.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六抓六促”工程
建立完善常态化协商联络机制和企业涉法权益协作保护机制,开展14项涉企重点问题专项整治、20项破解涉企难题专项活动和20项安商惠企办实事活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强化问题查处,核查相关线索6646件,解决问题5543个;履行保护职责,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评估395373次,侦破涉企案件1918起,挽回企业经济损失10.62亿元;优化服务举措,建设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设立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优化精简审批流程,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57.38%。
■4.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两个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验收省份之一,参与制定试点验收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板,为全国验收提供样本。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社会治理领导体制不断健全。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政策、资源、要素向基层倾斜。
■5.深入推进命案防范治理
牢固树立命案可防可控理念,压实应防必防责任,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大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全省发生命案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68%和31.35%,人民群众安全感创新高。
■6.强力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向发力,建立“1+2+N”工作机制,及时查办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例,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立案侦查涉养老诈骗案件2683起,成功侦破266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61人,打掉涉养老诈骗团伙137个,追缴赃款9.8亿元。
■7.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大要案攻坚为牵引,以一体化协同办案机制为支撑,加强线索管理研判,推动提级异地核查,持续深挖打击,整顿治安乱点,主要战果指标排名位居全国前列,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连续四年获得全国扫黑除恶斗争先进单位一等奖。
■8.创新开展法官检察官惩戒和遴选工作
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法官检察官常态化实质化惩戒工作,推动形成案管部门评查定性、督察部门调查定责、惩戒委员会审议析责、法检两院审查落责的司法责任制闭环体系。增设面试考核环节,强化履职能力考察,及时组织开展三批次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审议工作。
■9.从严推进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抓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制度贯彻执行,实现对省级政法单位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全覆盖,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10.开展“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评选工作
加强政法英模选树宣传,举办全省政法系统“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暨第四届“榜样力量”先进事迹报告会,扎实开展“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评选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庭长滕启刚同志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