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日起,全省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这一改革的实施将终结企业“生易死难”的现状。至此,从去年6月1日开始试行的企业简易注销圆满告一段落,试行期间,全省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8310户。
进门容易出门难,这是当前市场主体的生存“窘境”。“宽进”之后,企业注册登记只要手续齐备,两三天就能办理好。但是如果散伙或破产,企业要办理注销就很麻烦。实行简易注销改革,将彻底改变这种现状。
据了解,3月1日起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事实表明,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有助于提升市场退出效率,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还了解到,从3月1日同一天开始,在锦州、辽阳、铁岭地区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是指登记机关依申请人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简化登记程序,或是对具备特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注销,缩短注销时间,降低注销成本,致力解决个体工商户不经营不注销问题。
实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工商登记便利化水平的重要内容。按照工商总局部署和要求,省工商局出台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为我省完善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提供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