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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彩礼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王淇 实习生 陈白羽 | 发布时间: 2017-02-24 09:26
法律上仅对“彩礼返还”有规定
 
  作为具有历史传承性的民间习俗,彩礼是男方表达诚意的一种方式,也意味着男女双方家庭达成婚姻契约。然而随着彩礼金额的疯涨,它却成为很多矛盾的导火索。
 
  天价彩礼酿出血案
 
  因为一份11万元的彩礼,两个家庭被彻底毁了。
  今年1月11日1点多,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付道镇发生命案, 27岁的陈冰(化名)因11万元的彩礼钱在新婚之夜与妻子发生激烈争执,盛怒之下将新娘砸死。在给两个家庭及社会都留下巨大创伤的同时,也将“天价彩礼”这一话题推至风口浪尖。
  梳理近些年的新闻报道不难发现,不少情侣因彩礼钱分道扬镳,也有夫妻为此对簿公堂,甚至因此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也屡见不鲜。
  2013年2月14日,江西省丰城市发生一起因离婚后讨还彩礼而引发的命案,以一死一伤的惨剧收场;2015年1月31日,疑因难以承担高额彩礼金,一名安徽籍男子跳楼自杀;同年7月17日,因婚后彩礼使用问题产生矛盾,沈阳一男子持刀杀死岳父并扎伤妻子后逃跑;2016年6月13日,宁波一名男子因彩礼纠纷在出租房内杀害自己的准丈母娘和小姨子。
 
  爆红网络的彩礼地图
 
  彩礼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此后3000多年的时间里这种婚姻习俗一直延续。
  20世纪30年代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曾一度废除彩礼及嫁妆,但在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修改的婚姻法正文中却没有对彩礼的相关规定,只是禁止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至此,“彩礼”被排除在婚姻法之外,彻底演变为民俗。
  4年前,一张“全国彩礼地图”在网络上走红,它用地图的形式标注了中国各地的彩礼金额,引起网友热议。4年的时间,如今这份彩礼地图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不仅彩礼翻了番,房子、汽车等也成了结婚标配。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新的彩礼地图中,上涨区域里西部地区彩礼高于东部和南部地区,贫困山区彩礼高于城郊村。
  不过一个可喜的变化是,一些大城市以及南方经济逐步发展的农村的彩礼不升反降,甚至长江流域还存在“零礼金”的现象。
 
  水涨船高背后的社会根源
 
  尽管有的地方彩礼呈现下降趋势,但大部分地区的彩礼价位还是在不断走高,“儿子娶媳妇,爹娘脱层皮”的现象在不少地区的农村仍然普遍存在。
  是什么原因造成彩礼金额不断增加并大有失控的趋势?又是什么原因造成在彩礼地图上看,农村及相对贫困地区的彩礼金额更高呢?
  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张思宁告诉记者,社会学理论认为,自古以来婚姻就是女性向上流动的一个最为重要的途径,这里隐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女性可以从穷地方嫁到富地方,二是女性可以从穷家庭嫁到富裕家庭,这种向上流动的原则非常符合人们的心理。
  “那些能向上流动的流动了,待嫁的女性减少了,这势必造成了剩男的数量剧增,那些没有向上流动的女性变成了这些剩男的‘抢手货’,剩男竞争激烈。这时,女性依然要寻求相对富裕的家庭,怎么能算富裕,怎么能表达富裕,无非就是彩礼。”张思宁说。
 
  当法律与习俗发生碰撞
 
  从法律上讲,彩礼的本质是什么呢?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董立超律师表示,目前我们国家在立法层面对彩礼没有直接的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也说明我们国家对彩礼这一具有历史传承的民间习俗是不提倡的。
  “如果非要从法律上去定义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彩礼可以定义为:男方按民间习俗以未来登记结婚为附加条件的对女方的赠与。”
  董立超表示,因为社会生活中有大量因彩礼产生的纠纷,为公平、合理处理这类纠纷,统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从现实出发,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就彩礼返还问题进行了规定,对这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司法裁判依据。
  该条内容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这是对‘彩礼返还’的规定,而不是对彩礼本身的规定。”董立超强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一些地方关于彩礼返还有着约定俗成的习俗, 例如男方如果毁约可以不用返还彩礼,女方毁约需要返还彩礼或双倍彩礼。
  董立超表示,如果男女双方都同意按这种约定俗成的习俗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法律无须干涉;如果双方或者单方不同意按这种约定俗成的习俗处理彩礼返还问题,则应当严格适用婚姻法解释中有关彩礼返还问题的规定,所谓的约定俗成的习俗并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前述司法解释,无论是男方毁约还是女方毁约,都应当返还彩礼。就我所接触的案例情况看,法院判决一般会综合全案情况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对返还的数额作适当调整。”
 
  一位律师对彩礼的思考
 
  董立超告诉记者,他本人出生在农村,后因工作变化在城郊工作生活过,再后来是在地级市和沈阳市从事律师工作,无论是以普通民众的视角还是法律职业的视角,他都深刻体会到因彩礼纠纷而给当事人及家庭带来的重大影响。
  “往往是小两口的小日子比较滋润,老两口却要背负半生甚至是一辈子的债务。所以,无论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精神文明建设来说,还是减轻普通民众的家庭负担来说,都应当移风易俗杜绝彩礼。”
  不过董立超也表示,彩礼现象既有传统的力量也有现实的复杂的原因,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杜绝。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怎么做才能处理好这个问题,而减少可能带来的危害呢?
  对此董立超表示,由于男方是赠与方而发生纠纷也往往是男方遭受经济损失,所以他从男方权利的维护上以及双方思想的角度提两个建议:一是,对于男方来说,在给付女方彩礼时最好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这样如果未来发生纠纷比较好证明彩礼的数额;二是,对于双方来说,不要急于过彩礼,在双方关系稳定之后再给付彩礼不迟。
 
  [彩礼的故事]
  婚姻幸福与 彩礼多少无关
 
  “我们结婚的时候流行四大件,彩电、冰箱、洗衣机、收音机,我们两家条件都不错,他家有楼房和公婆同住,那个时候在我们那儿楼房是很少见的。给我的彩礼有几千块吧,我家带的嫁妆要更多一些。”
  今年50多岁的李丽华(化名)是阜新市的一位普通市民,家里做点儿小生意,今年是她和丈夫结婚的第26年,她认为有钱固然是好事,但是钱不能当做唯一的标准,生活更多的是靠缘分和经营。
  “我带的嫁妆多,过的还不错,但是我老公的二姐当年因为远嫁什么嫁妆都没有带,这么多年了两个人依然甜蜜如初,家务活都是两个人一起做。前几年他们的女儿也结婚了,和家长一样,也是幸福的小两口。虽然在北京买房的首付都是女方出的,但是也没能挡住两个人走向幸福的道路。我二姐和二姐夫也想得开,只要两个孩子过的好,哪家出首付都一样。”
  李丽华说,东北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只图孩子们日后过的好,有些家长尤其是女生家长容易对物质有要求,那也都是基于不想让自家孩子日后吃苦的初衷。至于彩礼和嫁妆,“量力而行”是李丽华一家的标准,用她的话说,“不求大富大贵,尽量门当户对”。
  记者微评:不要让嫁女看起来像卖女,不要让金钱成为婚姻中的第一块绊脚石,彩礼和嫁妆的重量并不能决定婚姻的质量。一段禁不起一笔金钱的感情,又怎么能指望它能经得住日后生活中的磕磕绊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