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阜新市委政法委贯彻落实李文章调研讲话精神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16-12-19 13:25
  12月8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一行到阜新调研,并对法治阜新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和创新社会治理等作出重要指示。随后,阜新市委政法委组织全市政法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迅速开展工作落实。
 
  树立主动服务发展的意识,营造扶商安商的发展环境。阜新市委政法委结合各政法部门职能,围绕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和市场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牵头起草《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保障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政法机关树立主动作为意识,转变执法办案理念,创新执法办案方式,充分发挥预警、打击、调节、保护、服务职能,积极营造推进转型升级的扶商安商环境。该意见在征求县区、市政法部门和全市部分大中小型企业的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分解细化成了40项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市政法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也相应制定了服务保障发展的具体措施。市委政法委即将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树立富民与安民共进的理念,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阜新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扎实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技防、物防、人防水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加强社会治安整治,做好重点群体维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迅速启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全省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及李文章书记来阜调研的指示精神,阜新市委政法委认真谋划、迅速启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市委政法委通过充分酝酿、征求司法机关意见,研究制定了《阜新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及《任务分解》,对推进全市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统筹规划、详细部署,明确了改革任务、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同时,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按照省高院、省检察院要求和市委部署,已经启动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全市法院申请入额法官的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法官遴选入额考试已完成,按照省高院要求,全市法院将同步开展法官遴选入额考核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进行,遴选员额法官工作将于本月底全部完成。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阜新市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遴选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阜新市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阜新市检察院检察官员额分配方案》等相关文件,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及相关干警进行了员额检察官遴选考核,组织干警开展遴选考试。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的初选工作。
 
  切实抓好政法队伍建设。经请示市委,阜新市委政法委调整了委员会成员,明确了书记、副书记、委员的任务分工,制定了《中共阜新市委政法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共阜新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召开了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总结政法队伍建设经验,查找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并出台了《关于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做践行〈准则〉〈条例〉表率的通知》《阜新市关于抚恤优待政法干警的实施办法》。
 
  此外,为了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阜新市各政法部门加强问题导向,加强社会面管控,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分析研判,形成整体合力,通过加强社会面巡逻,加强重点部位管控等措施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