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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模式交出满意答卷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6-12-12 09:48
服务、调解、治安走向社会化、多元化
 
  “1+N”服务模式、“1+N”社区警务整合、“1+N”调解,如今,我省各地创新思路,整合资源,推行“1+N”模式,综治工作走向社会化、多元化。这样的模式是如何让社区变得更加和谐?为什么社区居民对这样的模式交口称赞?这样的模式又是如何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1+N”社区警务服务
 
  辽阳市宏伟区龙鼎山庄社区是辽阳市第一家区“直管社区”体制改革的试点,也是全省第一家代行政府职能的社区管委会。该小区邻里之间互敬互爱、相互帮助。在社区,报个医保、办理准生证、做个健康体检,几乎所有手续都能在“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办理,群众诉求在社区就能实现。
 
  “1+N”服务模式
  群众诉求能就地解决
 
  记者来到宏伟区龙鼎山庄社区,“道德模范”宣传栏首先映入眼帘,他们都是社区内的道德模范,宣传栏里面是他们的事迹简介,在宣传栏后面就是一排排的居民楼,每个楼栋的楼道里都有“楼道文化”,有的是书画,有的是名人警句……在社区的办公大厅,分别是社区警务室、为民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一站式服务大厅。在各间屋子内,工作人员正在忙着为居民办理相关手续,文化活动室里,老人们欢快地排练着舞蹈。
 
  宏伟区龙鼎山庄党工委书记王智勇介绍,小区的和谐得益于社区推行的“1+N”服务模式。所谓“1+N”服务模式,核心是警务前移、多位服务,旨在以社区警务室为依托,整合各部门资源进驻小区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
 
  按照“警务前移,多位服务”的思路,社区成立了警务室,派民警现场办公。随后,还引导社区设立了“一站式”为民服务站,并把物业、警务室等职能部门吸收进来,为居民提供办理各种证照、采集人口信息、组织联勤联控、调解邻里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群众的各种诉求基本上在社区就能实现。
 
  过去需要去行政服务大厅和派出所办理的业务直接延伸到了家门口,是名副其实的“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对“一站式服务”赞不绝口。
 
  在“1+N”服务模式中,王智勇自豪地对记者说,社区实行的分色管理系统,精准管理让居民放心。所谓的分色管理就是社区成立了由社区党员牵头,组建了十支以空巢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为服务重点,以社区党员、居民骨干为主体的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使年龄和文化结构存在差异,身体和经济状况不同的党员群众,都能够在社区建设中找到发挥自身作用的落脚点。
 
  王智勇介绍,比如育民理论宣讲队,队长高士科会定期向居民宣讲党的理论、时事政治、传统文化以及法律法规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为党员群众讲解党的理论、制度、道路,为居民解疑释惑,并结合实际与党员群众交流,帮助辖区党员群众树立坚定的信念,引导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惠民政策宣传队队长王鑫主要宣传城镇低保、计生服务、医保政策、就业社保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惠民政策,帮助群众准确理解和掌握惠民政策,确保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落实到每家每户。
 
  便民服务配送队队长葛寿权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健康咨询、日间照料、免费理发及舞蹈、诗词、声乐、英语、绘画等教学服务,社区承办的各类证件及电子单元门等公共设施维修全程代办服务。为民就业援助队队长朱娜定期走访社区失业家庭,掌握失业人员的生活状况、择业意向和就业能力,并广泛收集全市各地的就业信息,或利用自身的社会关系,针对性地为社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帮助失业人员找工作。
 
  还有助民扶贫帮困队到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困难党员家庭以及遇到突发困难的住户家进行物质帮扶、精神帮扶、科技帮扶以及文化帮扶,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发挥主观能动性摆脱困境。安民纠纷调解队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通过主动搜集、排查信息、及时调处,调解各类家庭、邻里、社会矛盾纠纷,对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爱民敬老孝亲队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为高龄老人、老党员提供上门送高龄补贴、老年优待证、党报党刊等服务。
 
  多年来,分色管理系统的各队伍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实现了党员带头、群众响应的党群共建文明和谐社区的良好局面,适时将雷锋第二故乡学雷锋活动融入社区志愿服务发展大局之中,促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1+N”社区警务整合
  警务“靠前服务”
 
  今年以来,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根据辖区需要,创新、摸索出一套以社区民警统筹管理,综治专干、社区网格员协作的“1+N”社区警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情报信息不扎实、服务实战不明显、联系群众不紧密的社区工作“老大难”问题,从源头消除了社区民警的“困惑”,补齐警务短板。
 
  振兴区六道沟街道政法综治委员马德峻告诉记者,他们街道作为“1+N”社区警务的“试验田”,社区民警已经成为社区的另一个“大管家”。司法调解员、综治干事、社区网格员在社区民警的带领下,一起掌管着社区群众的大事小情。
 
  “1+N”社区警务机制让民警从走进社区变为进驻社区,从单打独斗变为团队作战,实现了从“带回处理”向“就地办公”的转变。“表面来看N是一个包括协勤、社区网格员、综治专干等在内的综合治安防控体系,实际上是通过社区警务与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对接,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的群防群治力量,弥补警力的不足。”马德骏说。
 
  街道通过“1+N”四项整合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了以社区警务为依托,以专业群防群治力量为基础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维护了社区治安稳定。
 
  “1+N”调解
  人人都做调解员
 
  “你家房子盖在我的自留山里,不但不给钱还给我租出去了,还打人,你不搬走,我就一把火把你家房子烧了,我就认蹲监狱,我也要讨回我的土地。”
 
  “我盖房子是经过村里、镇里同意的,我有房照,我住了20年的房子,地方却不是我的,我也不信了,我不管是找谁,也不管你找那个部门来,只要谁动我的房子一下,我就和谁同归于尽,反正我这也活这么大岁数了,我怕什么,我连我房子都保不住,活着有什么意义,来吧,我等着!”近日,在宽甸满族自治县大川头镇孙家与丛家的纠纷进入白热化,丛家老婆住进了医院,孙家有人进了派出所;孙家、丛家两家去了镇政府、法院、土地局、林业局。
 
  孙家与丛家为了这件事情矛盾升级,有往更激烈的方向发展趋势,若处理不当,随时可能转变为刑事案件,大川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密切关注此案件,并积极与法院、土地等相关部门组成的“1+N”调解组一起寻求解决方案。大川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把此案经过向宽甸县人民法院做了简单介绍,大川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宽甸县人民法院为了平息矛盾,更为了建立和谐乡村,多次研究沟通确定以调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为主,多次调解,终于让双方初步达成调解协议。
 
  一场闹得轰轰烈烈的纠纷在大川头镇人民调解委员组建的“1+N”调解组的积极参与下圆满解决。
 
  这起纠纷仅仅是宽甸县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过程中,探索实践“1+N”调解模式的一个成功案例,“1+N”调解模式——“1”就是人民调解委员会,“N”就是综治办,就是司法所,就是派出所,就是法院……就是一切社会各种有利于化解矛盾的力量,共同消除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力量的大融合。
 
  宽甸县综治办副主任张强告诉记者,只要能化解社会矛盾,需要和公安局、派出所联手的,就和公安局、派出所结合;需要和司法局、司法所联手的,就和司法局、司法所联系;需要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联手的,就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需要其他专业协会等社团组织、机关单位帮助的,就主动与他们联络;需要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和支持的,就主动请求他们的领导和支持。共同联手消除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增加和谐因素。
 
  此外,他们夯实传统人民调解组织“1”,建立完善镇(街道)、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同时,整合资源,强化“N”协调联调,实现政法部门公、检、法、司有机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