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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警携手全国法制(治)报人共赴保山交通安全宣传盛宴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文并摄 | 发布时间: 2016-11-11 10:45
  十月的保山,秋色正浓。带着丰收的喜悦,10月27日,滇西保山迎来一次云南公安交警部门和全国法制(治)媒体人共话交通安全的年度盛会——2016年全省交通安全宣传策划会暨全国省级法制(治)报交通安全周刊云南行采访活动。全国10家法制报《交通安全周刊》,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新华网、人民网、云南日报、云南网、春城晚报、保山日报等共21家媒体、51位媒体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俊龙主持。
 
  本次活动由保山市委、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主办,云南法制报社、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承办。会上,红河支队、曲靖支队等分别结合各自辖区的交管工作经验作了经验交流。
 
  据介绍,目前,保山市车多路窄,广大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交通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缺乏,车辆结构不合理,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人、车、路矛盾凸显,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既是重点,又是难点。为此,保山市改革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创新推行片长、路长挂钩联系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同时,推进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和派出所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推行农村交通安全员制度,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负责,派出所交警中队为主力军,交通安全员为方面军,整体联动,社会共治”的农村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确保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5年来,全市交通死亡事故持续下降。2015年,全市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次数下降3.53%,死亡人数下降6.67%,受伤人数下降13.33%,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控制,尤其是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云南法制报社总编辑吉命土干说,全国法制(治)报交通安全周刊云南行采访活动,目的是通过整合全国法制报的资源优势,构建全国法制类媒体联盟与云南省公安交警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省公安交警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和服务媒体的水平,共同传播好平安法治云南好声音。
 
  随后,全国的21家媒体共51名媒体人实地采访了保山高黎贡山交警大队、腾冲益群中学和曲石镇派出所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及腾冲市银杏村交通安全“两站”建设情况。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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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译快处快赔“保山密码”
 
  畅行保山,品读哀牢古国的历史余韵,遍览永昌故郡的武略文韬,聆听滇西抗战的烽烟战鼓,领略边陲侨乡的远见卓识,触摸玉石之都的温润典雅……总有一种风情让你回味。
 
  先贤有云:“源远者流长,根深者枝茂。”
 
  这片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风水宝地,历来就是出先进人物,出典型经验的地方。从杨善洲老书记,再到“6995”网格化综治管理经验,每一次通过媒体走向全国,保山都收获了热烈的掌声。
 
  一年前,云南省开启深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试点征程,保山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试点州市。目前,保山开展快处快赔的做法,已成为云南省农村地区推进快处快赔工作的范本。
 
  在此次全省交通安全宣传策划会上,作为东道主,保山隆重地向与会的全省公安交警和全国媒体人分享了快处快赔试点工作经验。
 
  基础 选聘一批交通安全员
 
  保山市地处云南省西部,国土面积1.96万平方公里,山区面积占92%,机动车保有量近73万辆,驾驶人近68万人,公路总里程13489公里,二级以下道路占总里程的97%。
 
  面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不足、源头教育管理薄弱和群众办事难等问题,2014年9月,保山市采取市场运行模式,借助交通安全协会和保险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在行政村(社区)综治维稳员、保险代理员和热心交通安全管理的群众中选聘了一批交通安全员。
 
  交通安全员在交警中队的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地熟、人熟的优势,担负着人车路户籍化管理员、交通安全宣传员、交通违法劝导员、车驾管业务代办员、道路交通事故协理员、机动车保险代办员“六员”职责。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协理员的职责是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解处理交通事故,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财损事故实施快处快赔;机动车保险代办员的职责是代办机动车交强险和其他保险业务,协助办理事故理赔,对轻微财损事故进行代勘代赔。
 
  据了解,交通安全员招录上岗前,必须进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和保险业务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保险营销员证、车驾管代办员证和交通安全员证“三证”上岗。
 
  目前,保山市共选聘了459名农村交通安全员,覆盖全市62个农村乡镇和绝大多数行政村(社区),极大地增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保山通过积极探索交通安全员协理交通事故的工作方法,为快处快赔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人员基础。



保山交警检查车辆排隐患
 
  核心 提升专业化水平
 
  为确保协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交通安全员能公正履职,保障快处快赔工作顺利推进,在试点工作开展之前,保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各保险公司对全市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员开展了队伍集中清理整顿和再教育、再培训工作,组织交通安全员参加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踏勘及车辆定损业务培训共14期1132人次,确保交通安全员尽快掌握快处快赔业务技能。
 
  同时,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协调辖区12家保险公司与交通安全员签订了代勘协议,实行行业统一代勘定损及定损互认机制,引入机动车销售商、维修厂等社会定损资源,在各快处快赔服务点附近指定1至2家修理厂的定损员义务参与定损,形成当事人、安全员和修理厂三方定损模式。
 
  随后,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开通了由交警、安全员、12家保险公司理赔员3个群体共同构成的“快处快赔”工作微信群,让交通安全员“就地处置”,实时上传事故现场、财产损失图片和当事人驾驶、保险信息,协助当事人现场完成理赔手续。
 
  为保障交通安全员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交通安全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从根本上解决交通安全员的生存之忧,保山市规定,通过考核的交通安全员,由保险公司支付底薪300元,并从每笔保险费用中提取20%的代办费,以及从每起事故中提取100元的事故代勘费。
 
  机制理顺后,交通安全员正式上岗。群众在农村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民警接处警时,对轻微财损事故可以适用快处快赔的,通知就近的交通安全员到场进行先期处置。
 
  如果涉及人员伤亡,安全员就做好现场秩序维护与管控;如果涉及单车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下,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无争议,两证齐全、保险齐全有效的轻微事故,安全员就启动快处快赔流程,组织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交通安全员将积极协助交警和当事人做好事故查勘定损工作,多角度拍摄事故图片后,上传到“快处快赔”工作微信群,远程完成事故证据图片审核和定损理赔工作,最迟半个小时就可以处理完毕,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节约了办事成本,也解放了警力。
 
  在组织交通安全员开展农村地区快处快赔工作的同时,保山市公安交管部门还积极推广“云南省交通事故互联网微信自处快赔在线处理平台”,对单车损失5000元以下,保险齐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通安全员指导和帮助当事人进入“云南省微信自处快赔系统”,通过网络实现受理、定损和理赔。
 
  效果 群众满意率达100%
 
  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相关业务部门,紧密结合保山道路交通实际,依托“云南道路交通事故微信自助处理平台”,创新工作方法,安排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员参与快处快赔工作,依法快速提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车辆理赔服务水平。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探索,目前,保山市农村地区快处快赔工作已走上正轨,并在全市范围内得到了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全市选聘农村交通安全员459名,设置工作点200余个,设立快处快赔服务中心6个,服务点99个,形成覆盖保山所有乡镇的快处快赔服务网。
 
  据统计,2015年,保山市共办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案件791起;2016年,全市共办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案件3387起,占轻微交通事故总数的36.58%,迄今共兑付事故赔偿金416.467万元。
 
  保山通过建立微信平台、交通安全员协助定责查勘、快处快赔服务点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有力推动了云南省快处快赔试点工作前进的步伐。
 
  “在农村地区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使警力得到了加强,使交通安全员的工作能力得到了提升,保险公司的业务得到了拓展。最重要的是最大限度地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并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提高了道路通行率,极大地缩短了当事人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时间,处理效率明显提高。”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丁自生说。
 
  丁自生说,以昌宁县为例,自推广农村地区“快处快赔”以来,昌宁县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员为实施主体的作用,使快处快赔一站式服务工作推广到全县13个乡镇,打造了集事故协理、保险查勘、定损理赔、车辆报修、人民调解于一身的“多功能”交通安全员队伍,搭建了交警、保险公司、交通安全员、当事人四方共赢的平台。截至今年年初,该县建立24个快处快赔中心,有58名交通安全员上岗,成功办结460起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68%,为当事人节约费用达16万余元,群众满意率为100%。
 
  [交流]
  红河:创新宣传方法 推广农村“大喇叭”
 
  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杨伟介绍说,红河州山区面积占88.5%,农村道路占总里程的85.3%、农村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加之地形复杂,山高谷深,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多,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战场”。
 
  “只有抓住农村这个重点,才能牵住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牛鼻子’。我们结合农村宣传,创新边疆、山区交通安全宣传方法,拓展‘大喇叭’宣传阵地。”
 
  为此,该支队领导多次向州委书记、州长汇报,得到了认可,并决定将农村广播建设纳入州委、政府“为边疆群众办好十件实事”,决定用3年时间,实现全州9853个自然村全覆盖。
 
  “我们主动联合广电部门,聘请全国技术力量较强的研发机构组建研发团队,及时组织开展系统研发工作。”杨伟说,在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结合红河州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的需求,通过半年多时间,研发了红河州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应急广播系统。
 
  杨伟介绍说,该系统具有无线传输功能。广播系统在各县市建设机站,广播室信号通过地面数字传输系统传输到机站,机站通过无线信号传输到所有“大喇叭”终端。具有应急广播功能。系统可通过手机进行广播讲话,每个广播室播出平台指定一个手机号码,并授权使用密码,遇有自然灾害、重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紧急情况等,使用随身携带的手机即可向“大喇叭”进行广播。系统配置储备电源,可自动开关机。系统还兼备文字与语音转换功能,可将手机文字短信,经系统转换成语音通过“大喇叭”进行广播。此外,系统还可“点对点”和“点对面”广播。点对点:即,广播室播出平台,可选择对全州所有自然村中的任何一个广播前端,单独进行广播。点对面:即,广播室播出平台,可选择对全州范围内、某县市范围内、某乡镇范围内或某村委会范围内的局域广播前端,同时进行广播。同时,具有上级优先功能,上一级广播开启时,如下级正在广播,则下级广播自动中断,为上级广播让路。
 
  “目前,我们已应用新建系统,建立了州、县、乡、村四级发布平台。”杨伟说,四级发布平台每层每周2次宣传,小长假、黄金周期间,定期播报“两公布一提示”等针对性强的宣传内容。
 
  曲靖: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宣教平台
 
  “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两客一危’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必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祖林介绍说,他们争取了省人大立法,把重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省人大通过的《云南省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其后,曲靖市公安局依据制定出台了《曲靖市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将曲靖市辖区内客运车、9座(含)以上非营运车、面包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或车辆户籍地虽不在曲靖,但驾驶人户籍在曲靖,且长期在曲靖通行的9座(含)以上非营运车、面包车等车辆全部纳入重点车辆管理范畴,实行“三化”(属地化、户籍化、信息化)管理和安全管理卡制度。对上述所有重点机动车驾驶人每年组织开展一次3小时以上的交通安全教育,并签订《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承诺书》。
 
  “我们所有的交警大队、中队、执法服务站、学校都建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张祖林说,截至目前,他们组织开展“两客一危”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70余次,接受警示教育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和驾驶人达8000余名。
 
  同时,他们还建立了重点机动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信息平台以及交通安全责任和教育制度。对纳入安全管理卡管理的重点车辆实行年审制度。年审时,对年度内认真遵守《曲靖市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和无交通违法行为、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组织参加学习、考试和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后,给予换发安全管理卡,机动车检验机构对持有有效安全管理卡的机动车才给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对没有取得客运安全管理卡的,客运企业不得聘为客运车辆驾驶人。
 
  张祖林说,对“两客一危”企业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年组织的安全教育外,要求企业每月组织驾驶人接受不少于2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的重点机动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相关单位企业要进行通报,并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单位企业违反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对客运企业拒不整改的责令企业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