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沈阳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那么,沈阳市司法局是如何采取“三个强化”措施,统筹谋划、大力推进民法典宣传的?又是如何实现“‘云上’、‘线下’、实体、网络”多维度全面铺开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工作的?为此,记者专访了沈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佩军。
王佩军
记者:您能介绍一下,沈阳市司法局是如何采取“三个强化”措施,统筹谋划、大力推进民法典宣传的?
王佩军:我们采取的“三个强化”是指强化谋篇布局、强化阵地资源、强化宣传举措。强化谋篇布局,凝聚普法合力。市司法局认真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第一时间将民法典宣传纳入2020年部门普法责任制清单“公共普法”内容。强化阵地资源,实现全面覆盖。我们迅速着手制作凉扇、手提袋、口罩夹等普法产品,特别是电子海报、动画片及系列微视频、微课堂等电子宣传品,并广泛应用于微信朋友圈、小程序、公众号、抖音号、云平台等宣传载体;同时全面调动各类宣传阵地,悬挂条幅、标语、挂图并运用LED显示屏共计2866处,切实营造民法典宣传的浓厚氛围。强化宣传举措,确保取得实效。我们举行“奋进新时代、筑梦新征程,民法典宣传沈阳在行动”大型主题活动暨文艺演出,推出形象大使、组成普法讲师团,并组织各县(市)区迅速跟进接力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记者:沈阳市司法局是如何实现“‘云上’、‘线下’、实体、网络”多维度全面铺开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工作的?
王佩军:市司法局以“法律七进”、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及全方位、全口径宣传阵地,特别是新媒体平台为抓手,确保各项活动同向推进、各类阵地同时发力,在全市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迅速启动、全面铺开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
活动引领,实现多样宣传。在市司法局引领带动下,各县(市)区纷纷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沈阳在行动”主题活动,并充分发挥形象大使、普法讲师团及法治宣传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法律宣讲、法条释义、以案说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力宣讲民法典,迅速激发全社会对民法典的关注和学习热情。阵地保障,实现全面宣传。在实体阵地方面,充分运用横幅、宣传板、宣传栏、LED屏幕及出租车后视屏、公交车广告等开展民法典宣传,特别利用青年大街沿线建筑工地安全围挡7个点位、15块绿屏嵌入民法典宣传口号;在网络阵地方面,全面通过微信朋友圈、小程序、公众号、抖音号、云平台等向全社会进行发布,“我与民法典”视频大赛等工作已全面启动,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中。基层发力,实现深度宣传。出台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十条措施”,充分发挥2411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覆盖全市、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显著优势,切实打通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最后一公里”。
记者:在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工作中,沈阳市是如何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深入挖掘法治文化元素的?
王佩军:市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在普法工作中发挥文化引领作用,以“行法治之路,助腾飞发展”为寓意,精心设计沈阳普法LOGO和沈阳普法、沈阳法治宣传志愿者卡通形象“小普”“阳阳”,并广泛应用于全市普法工作各领域,特别是各类新媒体普法平台载体,真正为沈阳普法工作打造文化品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内容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特别是在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中,大力宣传民法典基本原则、公民权利及家庭美德等内容,真正使法治宣传教育成为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水平和法治信仰的有效途径,切实为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注重在顶层设计中突出文化内涵,为各县(市)区宣传活动明确统一主题,形成协调联动、有序衔接的宣传格局;引导各县(市)区将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文化活动中,以民法典为主题,组织设计一批高质量文艺节目,开展一批书法、绘画、摄影展及征文等活动,建设一批宣传阵地,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