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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葫芦岛市司法局局长范晓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0-08-24 08:56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已将其列入今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作为各级政府当前工作的重点。葫芦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作出部署。葫芦岛市司法局积极推进,确定时间点,绘制进度表,扎实开展“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形成了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

  在具体工作中,葫芦岛市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为此,记者专访了葫芦岛市司法局局长范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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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杰

  记者:作为今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的“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葫芦岛市如何理解其在法治建设、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市域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范晓杰:全面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抓手,是学习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葫芦岛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是“六稳”“六保”工作的基础性措施。

  设立“村民评理说事点”,是切实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的破题之举。“评理说事”内涵多、外延大,难事、愁事、不满事,都可随时到“村民评理说事点”诉说,化解调处。通过“村民评理说事点”的设立,能够运用多种方式为更多有能力的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搭建参与平台,广泛动员人民调解员、律师、退休老党员等社会人士参与社会治理,形成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局面。

  葫芦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达成统一共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决心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记者:葫芦岛市司法局如何引领、指导和鼓励各县(市)区打造符合其自身实际的“村民评理说事点”?有哪些具体举措?

  范晓杰:“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几次听取司法局汇报。司法局先后两次组织“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调研,听取专题汇报,对每个县(市)区进行摸底,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实施方案》。选取一批基础比较好的行政村作为试点,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试点单位投资制作了标识牌、公示板和联系卡,有力地推动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进展。另外,组织人员先后两次到沈阳市浑南区参观学习,为开好我市“村民评理说事点”现场推进会做准备。

  我们的目标,就是要把“村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成社情民意汇聚点、矛盾纠纷调处点、法律援助代办点、法治建设推进点、文明风尚传播点,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激化”提供保障。我们制定并推出了《葫芦岛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加快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的意见》。依托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式,加快建设进程。

  记者:目前葫芦岛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在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范晓杰:截至目前,葫芦岛全市已建成“村民评理说事点”872个,建成率达82%,个人调解工作室建成110个,建成率达到85%以上,已经提前完成了时限内的建设目标。广大老百姓对“村民评理说事点”的认识度有了很大提升,全市通过“村民评理说事点”共收集各类信息480条,调处解决纠纷568起,全市人民调解案件数同比增加25%,优先选择到“村民评理说事点”解决纠纷的人数明显增多,取得了人民群众欢迎、基层干部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四项工作。召开好一次现场推进会。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长、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人员现场观摩“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全过程,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举办好一次业务培训。对全市司法所所长和“村民评理说事点”调解员骨干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使参训人员法律知识面得到进一步拓展,调解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开展好一次督导调研活动。由市司法局书记、局长亲自带队,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沉下身子,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关于“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组织好一次考核验收。对各县(市)区所有行政村“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照目标任务,逐项考评打分。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市排名,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