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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公安:用高科技按下扫黑除恶审判“快进键”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0-07-22 07:51

  设在葫芦岛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的远程视频法庭,自5月底开庭审案以来,已经保障了7起涉黑涉恶案件的顺利审判,按下了葫芦岛地区扫黑除恶审判的“快进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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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视频法庭庭审现场

  两个“大局”一起抓

  5月,省公安厅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了《关于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通知》。葫芦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洪军,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孙亭先后作出全力保障司法活动的批示。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探索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方法途径。该支队全体上下达成共识,形成了“科技支撑、防控到位、全力保障、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拟制了《疫情常态化期间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实施方案》,协助法院推动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服务提档升级。该支队主动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律师协会对接,通报公安部、省公安厅会议精神,汇报工作打算,听取多方意见建议。组织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相关问题,商讨具体事宜,达成共识,形成具体方案。

  为了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扫黑除恶“双清”两个“大局”并轨运行,葫芦岛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把目光瞄准了智慧监所建设,决定以“科技”辅助诉讼,用智能抢得先机。

  远程视频法庭早建功

  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这是远程视频法庭建设的大问题。在功能上,远程视频法庭要与法院的正规法庭完全一样;在技术上,远程视频法庭的设备、网络等比正规法庭的要求还要高;在“配套”上,防护、安全、后勤等必须全部到位。5月中旬,远程视频法庭快速上马开建,设备安装调试;5月底,远程视频法庭具备开庭审案条件。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投资10余万元,完善硬件设施,修建了4个律师会见室、14个提讯室,改建了两个远程视频法庭,安装了对讲系统,更换了配套桌椅,为每个房间加装了物理隔离亚克力板。争取资金80余万元,设置法院专用远程视频庭审室,铺设专网线路,配置完善电脑、摄像头、音箱、4G网络路由器、HDMI视频分配器等庭审专用设备……仅用了一周时间,就完成了全部庭审设备的安装调试,能够确保远程视频庭审、提讯、会见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远程庭审、隔空提讯、云上会见”等多个功能。

  远程视频法庭正式投入使用审理的第一个案件,就是孙某黑社会组织“10·17”违法犯罪案。庭审中,法官、公诉方、辩护方以及孙某等犯罪嫌疑人共50余人既同处一庭,又完全隔离,足足4天庭审,未出现任何技术瑕疵。截至目前,已经有19起刑事案件在远程视频法庭开庭,其中涉黑恶势力案件7起,“硬核”远程视频法庭极大地保障了疫情常态化期间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开门迎客”亮“窗口”

  在做好远程视频法庭技术性保障之外,葫芦岛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还在服务保障上下了大功夫。一方面,严格按照疫情常态化做好防护,另一方面,强化了“窗口”意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维修改建了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专门设置办案人员休息区和停车区,开通专用通道,在休息区摆放桌椅、配备饮水机、电脑打印机等便利设施,方便办案人员休息工作。延长服务时间,为办案人员办理会见手续。为弥补疫情期间提讯工作,监所人员周末和节假日都放弃了休息,全天开放。提讯(会见、庭审)过程中,技术人员保持全时在位、全程保障,保证提讯(会见、庭审)信号畅通、传输顺畅。

  自远程视频法庭投入使用以来,葫芦岛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配合保障法院、办案单位、律师开展远程视频庭审1635人次,远程视频提审1422人次,远程视频会见126人次,物理隔离提讯、会见、庭审1290人次。特别是保障了7起涉黑涉恶案件的顺利庭审,受到了葫芦岛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办案单位、律师协会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