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本报讯 8月13日,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年会在沈阳召开。

会议现场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王乐泉指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卞建林会长和理事会的带领下,在广大刑事诉讼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研究会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勇于担当、团结进取,在繁荣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服务刑事诉讼法治实践、完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培养优秀法学法律人才、促进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王乐泉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首位。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工作中,要始终以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切实做到向党中央看齐,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视野开阔、具有坚实理论功底和深厚专业造诣的人才队伍。
王乐泉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党中央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任务部署,从大局出发、在大局下行动,找准工作中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意识和责任担当,着力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同时,要着力加强刑事诉讼法的学科体系建设,包括知识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教材体系各个方面,不断适应法治中国建设的新任务。
王乐泉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梳理发展思路,制定好、实施好研究会的发展规划,既要有中长期的发展目标,每年也要有具体的工作计划,做到研究会工作目标明确、规范有序、稳步推进。按照“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的标准,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学风建设。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李文章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表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为推动法治辽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文章指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法治辽宁建设是重要保障。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对刑事诉讼结构进行调整。以审判为中心,既是关乎刑事诉讼制度全局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是与国家权力配置、运行紧密相关的重要实践问题,更是防范冤错案件发生,实现司法公正、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问题。今年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年会的主题紧扣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有着深远的理论与实践意义。邀请广大专家学者对辽宁政法工作进行指导,为法治辽宁建设出谋划策。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朱孝清,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学文,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省高院院长缪蒂生,省检察院检察长肖声,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韩德洋,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省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国长青,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昌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辽宁大学党委书记周浩波和来自全国各高校、研究院所、司法实务部门专家学者参加了开幕式。